申报|@申报人员,2020年度卫健系统政工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攻略,请戳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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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度卫生健康系统政工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粤卫政促〔202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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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卫生健康系统各单位:
根据广东省委宣传部、广东省政工职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度政工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粤政职评〔2020〕2号)(附件1)文件精神 , 为做好2020年度省卫生健康系统政工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 ,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
严格按照粤政职评〔2015〕32号(附件2)、粤政职评〔2020〕2号文件要求执行 , 各级申报人员须提交与个人工作经历相吻合的最近连续半年以上的社保凭证 , 或人事主管部门(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最新在职在岗证明(任职文件) 。 岗位是否符合申报资格按照是否列入财政调资范围来界定 , 如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列入调资范围但本人属非调资范围的人员需提交劳动合同复印件及证明本人系非在编人员的证明 。 综合岗位申报人员要提供岗位说明书和在岗职责证明(加盖公章) 。 分管政工的行政领导要提供分管政工的文件或者会议纪要 。


二、申报程序
(一)申报人员填报

1.拟认定初级政工专业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以下简称初级政工师申报人员)下载、填报《广东省思想政治工作人员初级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认定申报表》(见附件3) , 材料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后 , 报本会秘书处 。

2.拟晋升中级政工专业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以下简称中级政工师申报人员)下载、填报《广东省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中级专业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见附件4) , 材料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后 , 报本会秘书处 。

3.拟晋升高级政工专业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以下简称高级政工师申报人员)采取网上申报 , 申报人员操作指引(见附件5)、审核人员操作指引(见附件6) , 和纸质申报的形式同时进行 。 各单位如有申报高级政工专业职务任职资格的申报人员 , 请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联系本会秘书处(电话:020-89168026) , 先创建单位账号后 , 申报人再自行登陆“广东文明网” , 点击“广东省高级政工师网上申报管理综合平台”进行申报 。 (提示:高级申报人员请在9月28日前进入申报系统进行网上资料填写并提交 , 逾期不再受理)

(二)审核公示
申报人所在单位要认真审查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 , 并做好评前公示工作 。 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 , 应及时退回并向申报人说明原因 。 审核无误后将申报人员的有关情况进行公示 。 公示范围为申报人所在单位 , 公示内容包括申报人姓名、职务、学历、工作履历、现有职称、申报档次、政工业绩、政工论文和投诉受理部门及电话等 , 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 公示形式可采用文件、公告或网上公开发布等 。 受理信访主要由单位人事(职称)管理部门负责 。 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或其它违规行为的申报材料不予报送 , 并按有关规定处理;对举报问题一时难以核实的 , 应如实注明 , 评审材料先行报送 , 待核实结果后及时报送本会秘书处 。

公示结束后 , 由单位人事部门填写《公示结果登记表》并加具意见 , 与其他材料一并签署盖章 , 按申报相应档次的要求 , 送本会秘书处受理 。

(三)材料送审
省卫生健康政促会进一步复核材料 , 复核无误后将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送相应级别的评审委员会评审 。 报送高级和中级专业职务任职资格的 , 需填写《广东省思想政治工作人员高(中)级专业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情况一览表》(附件7、附件8)一式三份 , 随同申报材料一并报送 , 同时发电子版至电子邮箱yw_zyh@126.com 。

(四)组织评审
按照粤政职评〔2015〕32号文相关规定 , 我会负责组织进行初、中级政工专业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 。 高级政工师申报人员的评审答辩时间及要求由省政工职评办另行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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