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香园|生命的尊严,价值几何?夭折的孩子被当作“医疗废物”焚化处理( 二 )
此言一出 , 舆论哗然 。 「医疗垃圾」这个词汇与「婴儿」联系在一起 , 深深刺痛了大众的心 。
或许大家还记得开头的那一幕 , 在彩小宝案件中 , 同样的理由已经出现过——「死胎已经作为医疗垃圾被处理了」 。
有人写道:「本来 , 将病亡婴儿当做医疗废物处理 , 大概早已只是医疗界毫无不妥之感的惯例性通常做法 , 可是 , 当这样的医疗惯例以别样的新闻面貌呈现在大众眼前之时 , 却经不起人类朴素情感哪怕一丁点认真的思考 。 」
截至济宁婴儿事件发生的 2010 年 , 我国仍未对「死胎及死婴」的处理方式进行详细规定 , 能够找到的「死胎处理」规定仅存在于 2004 年《医疗废物集中焚烧处置工程建设技术要求(试行)》的一角:「医疗废物焚烧厂接收并处置经分类收集的医疗废物 , 手术或尸检后能辨认的人体组织、器官及死胎宜送火葬场焚烧处理」 。
图片来源:《医疗废物集中焚烧处置工程建设技术要求(试行)》
但作为「人」的前身、或曾经存在的「人」 , 死胎、死婴无疑拥有着与其他人体组织截然不同的「伦理属性」 。
《关于死胎的法律问题研究》的作者提出 , 死胎与一般意义上的尸体具有伦理学上的相通之处 。 同时 , 它们的死亡都会给亲属在情感上带来巨大的悲痛 。 对于孕妇而言 , 胎儿的死亡所产生的精神感受 , 是简单的器官或组织被割舍所无法比拟的 。
从伦理道德角度 , 死胎和尸体作为自然人的前后两个阶段的延伸 , 基于人类对自身表现形式的尊重和对生命尊严的维护 , 均应存在一定的人格利益 , 有权得到缅怀和尊重 。
据中新网报道 , 济宁婴儿尸体事件曝光后 , 卫生部发出通知 , 要求医疗机构必须将胎儿遗体、婴儿遗体纳入遗体管理 , 依照《殡葬管理条例》的规定 , 进行妥善处置 。 严禁将胎儿遗体、婴儿遗体按医疗废物实施处置 。
卫生部认为 , 这一事件 , 反映医院相关工作人员漠视生命尊严 , 缺失社会公德 。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引以为戒 。
死胎处理者:最后一块遮羞布
如果说 , 此前的死胎、死婴处理乱象是因为国家并无明文规定处理方法 , 那么 , 在卫生部发布通知后 , 难题是否能够就此消解?
从各地媒体的报道来看 , 答案是否定的 。
据***报道 , 3 月 30 日 , 济宁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时表示 , 婴儿尸体是「济宁医学院附属医院太平间工作人员朱振宇、王治军与死婴家属达成协议 , 在私自收取费用后将死婴遗体偷运至济宁市郊区的洸府河大桥下丢弃的」 。
值得注意的是 , 对于「死胎、死婴」 , 有「私下处理」的动作并非济宁这一家医院 。
***的报道中提到 , 在许多地方(特别是农村地区) , 受传统观念影响 , 很少将婴儿遗体送到殡仪馆进行火化 , 而是找个地方私自掩埋 , 并且一般不会亲自去埋 , 而是委托别人代为掩埋 。
本文插图
图片来源:图虫创意
据大河网(河南日报旗下)2010 年报道 , 有相关工作人员表示 , 在郑州个别医院 , 一年直接也处理掉 3~5 个婴儿尸体 。 一般情况下 , 医院将婴儿尸体交给扫大街的或是后勤工作人员 , 一个婴儿尸体给 100 多元就行了 。 至于埋到哪里 , 医院不干涉 。
据信息日报(江西日报社主办)2010 年报道 , 南昌市仅有两家医院将胎儿遗体送至该馆火化 , 分别为江西省妇幼保健院和南昌市第三医院 。 南昌市殡葬管理处副处长涂冬生表示 , 从未见过家长将胎儿或婴儿遗体送来火化 。
他表示:「胎儿或婴儿死亡后 , 家长往往直接交由医院处理 。 在大多数家庭看来 , 自己处理遗体不吉利 , 怕影响下一胎的生育 。 另外 , 因为胎儿或婴儿存活时间不长 , 家长对其感情不深 , 也不会专门为孩子进行火化 。 」
推荐阅读
- 韩剧集合处|斗士毛洪涛付出了生命, 撕开了名校遮羞布, 有的人却在玩沉默是金
- 中国新闻网|军医朱震宇:勇攀生命禁区的“舞刀”人
- 北京日报客户端|聚焦医药健康发展新机遇,中关村生命园发展论坛启幕
- 央视军事|最近!最真实!最震撼!70年前,他们用鲜血和生命记录抗美援朝
- 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网站|金山城管:严查安全隐患 全力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 爱羽客羽毛球网|今年不会参加任何比赛,辛德胡:生命最重要
- 美科奇生命学说|聚焦新机遇,2020天府论坛健康产业发展大会看点前瞻,疫情之下
- 受到半点委屈|人均生命只有35岁左右,不妨来了解下,世界上人民生命最短的国家
- 探索系外生命之谜 多国太空任务关注金星
- 磷化氢|金星又要火了?继发现磷化氢后,金星再次发现疑似生命物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