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某|通州一司机驾车肇事逃逸致一死三伤,获刑三年三个月


北京联盟_本文原题:通州一司机驾车肇事逃逸致一死三伤 , 获刑三年三个月
发生交通事故之后
【胡某|通州一司机驾车肇事逃逸致一死三伤,获刑三年三个月】第一时间救人和报警这是常识
但是有人一看出事了 , 心里害怕
跑了……你以为跑了就没事了吗?
胡某|通州一司机驾车肇事逃逸致一死三伤,获刑三年三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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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 通州法院审理了一起肇事逃逸案件
胡某驾车发生事故 , 将一辆正常行驶的电动三轮车撞出 , 之后逃离现场 , 事故造成一死三伤 。 通州法院近日发布消息 , 近期法院作出判决 , 肇事逃逸的胡某被判赔偿死者家属34万余元 , 赔偿伤员1000元 。
胡某|通州一司机驾车肇事逃逸致一死三伤,获刑三年三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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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月15日15时许 , 胡某驾车在通州某路段内撞上了非动车道内同向行驶的一辆电动三轮车 , 电动车驾车人张女士、乘车人赵某、李某受伤 , 乘车人王某经抢救无效死亡 。 胡某弃车逃逸 。
胡某|通州一司机驾车肇事逃逸致一死三伤,获刑三年三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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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经审理认为
在民事赔偿方面 , 因胡某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 保险公司理应在交强险各分项限额赔偿王某及张某的合理损失 。 相关法规明确规定 , 发生事故后 , 在未依法采取措施的情况下 , 驾驶被保险机动车或者遗弃被保险机动车离开事故现场 , 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
胡某|通州一司机驾车肇事逃逸致一死三伤,获刑三年三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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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认为 , 这些内容在保险合同中已进行了加黑加粗的标注 , 应视为保险公司已对上述免责条款作出提示 。 交通事故逃逸是保险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商业保险条款中明确的免责条款 , 也是法律明令禁止的行为 , 人民保险公司在保险合同中对上述免责条款进行了加黑加粗的标注尽到了提示义务 , 故对于伤员张女士及死者王某家属的合理损失 , 超出交强险责任范围外的商业险不予赔偿 , 而是由实际侵权人胡某进行赔偿 。
因此 , 法院判决 , 胡某除了要坐牢之外 , 还得承受34万余元的高额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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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提示
事故发生后 , 被保险人或者驾驶人在未依法采取措施的情况下驾驶保险车辆或者遗弃保险车辆逃离事故现场的 , 商业险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
故发生交通事故后 , 肇事司机要保持冷静 , 采取正确救援的措施 , 在保证伤员安全的情况下及时报警 , 切勿擅自离开事故发生的现场 , 更不要肇事逃逸 。
不论是驾驶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
请务必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 安全行车
若不幸发生交通事故
首先要报警 , 积极抢救伤员
切不可选择逃逸 , 害人害己
来源:北京日报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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