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静|“与银行主任合作7年”“老公是副行长”,两无业女诈骗超百万( 二 )


2017年8月25日 , 被告人吴某某又称开发商需要齐某某、陆某甲交纳回迁商铺的百分之三十的预付款 , 每人27万元 , 共计54万元 。 2017年8月27日 , 齐某某、陆某甲通过陆某甲的账户向被告人吴某某分别转账24万元 , 共计48万元(另外6万元由于机器问题未转账成功) 。 被告人吴某某收到款项后 , 分别向二人出具《收条》 , 载明分别向二人收取的27万元(共计54万元)为购买商铺的订金 。
仅一句“我老公是银行副行长” , 被告人吴某某就从齐某某、陆某甲两位受害人处收到超过50万元 。 与此同时 , “骗术”升级 , 除“老公”外 , 被告人吴某某还称“认识”各种人 , 包括“身为台盟主席的姑丈有亲戚在省社保局上班”、“同学在社会保障局当领导”等 , 可以帮忙齐某某、陆某甲及其介绍的其他受害人 , 办理工作调动、补缴社保甚至办理退休业务等 , 同时 , 被告人吴某某收取“费用” 。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检察院查明 , 被告人吴某某在收取齐某某、陆某甲、蔡某某等的钱财后 , 并未如约“办理流水坡商铺面积置换事宜”、“办理工作调动”以及“补交社保费用”等事项 。 检方认为 , 被告人吴某某虚构事实骗取他人共计人民币119.96万元(1199641元) 。 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 犯罪事实清楚 , 证据确实、充分 , 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
【齐静|“与银行主任合作7年”“老公是副行长”,两无业女诈骗超百万】***贝壳财经采访人员 黄鑫宇 编辑 王进雨 校对 刘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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