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委|湖北省委原副秘书长杨邦国案细节:曾以赌资、房款等形式受贿

湖北省委|湖北省委原副秘书长杨邦国案细节:曾以赌资、房款等形式受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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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邦国 资料图
【湖北省委|湖北省委原副秘书长杨邦国案细节:曾以赌资、房款等形式受贿】近日 , 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李青松行贿一审刑事判决书》 。澎湃新闻采访人员注意到 , 其中出现了湖北省委原副秘书长杨邦国的身影 。
判决书显示 , 李青松 , 男 , 1969年10月14日出生 , 无业 。因涉嫌犯行贿罪 , 于2019年1月24日被荆州区监察委员会留置 , 同年5月23日被荆州市公安局荆州区分局刑事拘留 , 次日经荆州市荆州区人民检察院决定逮捕 , 当日由荆州市公安局荆州区分局执行 , 2020年1月22日被湖北省荆州市荆州区人民法院取保候审 。
经法院审理查明:2004年至2014年期间 , 被告人李青松为解决湖北金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与百姓矛盾、资金等问题 , 为承包南漳县采石场项目、采矿项目 , 承包通山县车辆检测站项目及承建该县旅游公路 , 为了女儿李迪上大学等事项 , 多次请时任湖北省委督查室主任、湖北省委副秘书长杨某出面 , 向相关人员打招呼予以关照 。
为表示感谢并继续保持关系 , 2007年至2017年 , 被告人李青松先后6次以礼金、赌资及多支付房款等形式送给杨某共计人民币30.7319万元 。
澎湃新闻采访人员搜索公开简历发现 , 上述杨某即杨邦国 。
杨邦国 , 1981年9月至1984年6月 , 任湖北钟祥县胡集中学教师;1984年6月至1990年10月 , 先后任钟祥县胡集区公所宣传干事、组织干事 , 钟祥县委办公室秘书科副科长、科长 , 督办科科长;1990年10月至1994年8月 , 先后任省委办公厅综合处副主任科员、正科级干事;1994年8月至2000年12月 , 任省委办公厅综合处(综合二处)副处长;2000年12月至2004年4月 , 任省委办公厅综合二处处长;2004年4月至2012年9月 , 任省委督查室主任(副厅级);2012年9月至2015年3月 , 任省委副秘书长、省委督查室主任;2015年3月 , 任省委副秘书长 。
违规经营餐馆文玩店 , 充当“保护伞”
据湖北省纪委监委2019年7月22日消息:经湖北省纪委监委审查调查 , 并报湖北省委批准 , 湖北省委原副秘书长杨邦国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 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
通报指出 , 杨邦国身为党员领导干部 , 理想信念丧失 , 对党不忠诚不老实 , 违反政治纪律 , 在组织函询、调查期间 , 与他人串供 , 并伪造、销毁、隐匿证据 , 对抗组织审查;违反组织纪律 , 瞒报个人多套房产 , 在组织谈话、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违反廉洁纪律 , 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 , 违规经营餐馆、文玩店 , 给予他人财物搞钱色交易;违反群众纪律 , 为涉黑涉恶人员违法经营活动提供帮助 , 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 , 利用职权向民营企业摊派费用;违反工作纪律 , 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和公共资金的分配使用;违反生活纪律 , 道德败坏 , 与他人保持不正当性关系 。违反国家法律 ,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 , 为他人谋取利益 , 非法收受他人财物 , 数额特别巨大 , 涉嫌受贿罪;家庭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 , 不能说明来源 , 涉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
受贿近两千万 , 获刑12年
据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号消息 , 2019年12月30日 , 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判处杨邦国有期徒刑十二年 , 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 。杨邦国受贿所得赃款赃物、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的财物予以追缴 , 上缴国库 。杨邦国在法庭上表示 , 服从法院判决 , 不会上诉 。
经审理查明 , 被告人杨邦国利用担任湖北省委督查室主任、湖北省委副秘书长职务上的便利 , 为他人谋取利益 , 直接或通过特定关系人索取、非法收受有关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940万余元 , 数额特别巨大 , 其行为构成受贿罪;杨邦国身为国家工作人员 , 其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 , 差额巨大 , 有280万余元不能说明来源 , 其行为还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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