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使用过期食品,柳州一老板拒签处罚决定书!(图)


北京联盟_本文原题:使用过期食品 , 柳州一老板拒签处罚决定书!(图)
近日 , 融水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管局到融水镇寿星中路一家餐饮店开展检查 , 发现5个批次的过期食品 。 9月20日 , 采访人员从该局了解到 , 经过核查 , 执法人员给该店下发了行政处罚决定书 , 没想到该店负责人拒绝签收 。 无奈之下 , 执法人员叫来了民警 。
食品|使用过期食品,柳州一老板拒签处罚决定书!(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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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8月初 , 执法人员对这家餐饮在检查工作中 , 发现该店厨房内有5个批次的过期食品 , 立即扣押了过期食品 。
该餐饮使用超过保质期食品作为食品原料 , 再加工销售 , 违反了广西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 。 最后 , 该局对餐饮店作出罚款2500元的处罚决定 。
9月4日 , 执法人员当面给餐饮店负责人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 并告知其具有的权利和义务 。 孰料 , 该负责人不愿意接受违法事实 , 不管执法人员怎么说 , 他都拒绝签收 。
无奈之下 , 执法人员联系了融水县城南派出所民警 , 再次向当事人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 执法人员强调 , 如果逾期不缴纳罚款 , 将依据相关规定 , 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 并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该负责人认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 , 权衡利弊之下 , 签收了行政处罚决定书 , 并于9月18日缴纳了罚款 。
【食品|使用过期食品,柳州一老板拒签处罚决定书!(图)】执法人员也提醒广大商家 , 平时应加大对法律的认知与学习 , 一旦违反了法律 , 应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查处 , 逃避、隐瞒皆不是正确之举 , 也许还会遭受更加严厉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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