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某|温州一殡仪馆主任被判刑


_本文原题:温州一殡仪馆主任被判刑
殡仪馆本是安详之地
前不久却因一起受贿案件闹的沸沸扬扬
乐清市殡仪馆原主要负责人利用职务便利收受贿赂
并在殡仪馆扩建工程建设过程中
伙同工作人员及他人串通投标
......
9月17日上午 , 乐清法院通过远程视频公开开庭审理该受贿罪、串通投标罪系列案 , 并当庭宣判 。
郑某|温州一殡仪馆主任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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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回顾
郑某系乐清市殡仪馆主任兼工程项目领导小组组长;叶某系乐清市殡仪馆工程项目领导小组副组长 , 乐清市仁和殡仪服务有限公司经理 。
二人任职期间 , 郑某利用职务便利 , 在乐清市殡仪馆食堂与职工宿舍扩建工程 , 烟气净化间钢结构房工程 , 守灵中心改造装修工程一、二期 , 改扩建工程(守灵中心三期)项目过程中 , 为他人谋取利益 , 收受卢某贿赂共计14.86万元 , 及他人赠送的1.5万元消费卡 。 叶某利用其担任乐清市殡仪馆食堂与职工宿舍扩建工程 , 守灵中心改造装修工程一、二期等项目负责人的职务便利 , 收受卢某贿赂共计6万元 。
2018年3月 , 卢某获悉乐清市殡仪馆改扩建工程守灵中心三期项目——守灵室工程即将进行招投标 , 遂与郑某、叶某及乐清市殡仪馆火化科科长徐某、社会人员陈某 , 商定合伙参与该工程的投标 。 在项目正式开始招投标前 , 郑某、叶某向卢某透露该工程项目招投标的相关信息 。 卢某获悉后即着手联系杭州某装潢工程有限公司、永嘉县某建议有限公司等10家公司参与该守灵中心三期项目的投标 。 后乐清市招投标中心公开对该工程进行招标 , 共有54家单位参与投标 。 最后由卢某等人联络的杭州金茂装潢工程有限公司中标 , 中标金额为591万元 。
招投标前 , 卢某与郑某、叶某、徐某、陈某等人合谋 , 按照每人20%的比例各出资30万元 , 用于支付联系挂靠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和中标后的工程启动资金 。 郑某出资20万元 , 另10万元由卢某出资 , 其他合伙人均出资到位 。 中标工程完工后 , 卢某于2018年、2019年年底按约定的每人20%的比例向郑某分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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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某、叶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 , 非法收受他人财物 , 为他人谋取利益 , 数额较大 , 其行为构成受贿罪;郑某、叶某伙同他人串通投标 , 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 , 其行为构成串通投标罪 。 郑某、叶某一人犯数罪 , 数罪并罚 。 法院判决郑某犯受贿罪、串通投标罪 , 决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 , 并处罚金人民币12万元;判处叶某犯受贿罪、串通投标罪 , 决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十个月 , 并处罚金人民币12万元 。
另 , 法院判决徐某、陈某犯串通投标罪 , 均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 缓刑一年 , 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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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乐清法院
编辑|明月复明月
【郑某|温州一殡仪馆主任被判刑】审核|百晓后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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