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秘角落|我们与恶的距离( 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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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影《亲切的金子》
1949年,美国法理学家富勒发表了一则假想公案:
五名探险者受困洞穴,为生存“不得不”分食其中一人,被抽签选中的是最初提出该建议、却在实施前反悔的威特莫尔。
最终获救的四人以杀人罪被起诉,并被初审法庭判处绞刑。
——他们是否犯有谋杀罪?
——一命换多命,到底算不算犯法?
富勒虚构了上诉法庭五位大法官的意见,将当时各个法哲学流派的观点纳入其中。
1998年,萨伯续写了有关此案的九个新观点,又将20世纪法哲学的新发展引入讨论,从而形成了这本史上最伟大的法律虚构案。
作者: [美] 彼得·萨伯 / Peter Suber
出版社: 后浪丨九州出版社
作为一本激发思辨的通识教育读本,《洞穴奇案》包含的问题,并非只是发生在象牙塔里的讨论,它更关乎于「什么样的社会才是好的」这一更为深刻的、人人都应该关心的政治哲学命题。
在《洞穴奇案》中,富勒为洞穴探险者案提出了一个极端且残酷的情况,这个案件表面看起来是很简单的“杀人就有罪”之判定故事而已。
但如果我们从法律、社会、文化、人情、生物、道德的维度去探讨是否“罪有应得”,这一案件就从“罪有应得”的辩证提升到原罪是否“情有可原”的另一层次。
 隐秘角落|我们与恶的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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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影《告白》
在《洞穴奇案》书中,十四个法官围绕着是否应该判处死刑展开了讨论。
尽管法官们对“犯罪”的判决观点为主体,但其根源却是人情和追求社会公平正义的平衡而起。
阅读《洞穴奇案》其实不需要很深的法律知识,人人都可以就情、理、法的各个维度去判断事件的对错、发表自己的看法。
在这本书的背后,不是专业术语的诡辩、而是意图的合理性和行为结果的公正性所导致的冲突。
对于所有的现代人而言,与其说《洞穴奇案》是一本有关法律见解的说明,倒不如说是人总为自己找理由、寻求解脱矛盾的心理描述——法律就是使认知失调减至最低的条件。
无论是法哲学的理论探究还是法官的司法实践,都必须明确法律“存在”的根源和基础就建立在其自身的“理念”之上,而不是借助于政治、经济、社会等外部力量以形成其权威力量。
 隐秘角落|我们与恶的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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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者即是正义》
法律是正义的化身,换言之,正义乃是法律的“理念”,也即法律之为法律的存在根源和基础。
法律无疑要从外部为政治、经济、社会力量乃至意识形态服务,但法律不依赖于这些力量而获得自身存在的根据,它从自身的根源和基础上获得力量,其他外部力量得以成立和正当化恰恰需要法律的助推——因为正义的根源性地位决定了法律和司法的至上权威。
而法官们基于独立的“思想的能力”就相同案件做出不同的裁决,《洞穴奇案》所蕴含的哲学意义正在于传达了这样的事实,
即“绝对正义”是人生永远不可能直接经验得到的,正义也因而是神圣的,法律和司法于是成为通往“绝对正义”的航船和舵手。
人们之所以必须守护法律的尊严和司法的权威,原因在于——人们通过公开性的法律和中立性的司法尽管不可能直接经验到“绝对正义”,但坚信存在走向“绝对正义”的可能性,
由此也坚信共同体生活的价值和维持共同体秩序的价值,哪怕牺牲自己的利益仍可以获得这种牺牲的意义和尊严,因为人类作为类的生活方式还有继续下去的价值存在。
做「众人皆睡」中的那个独醒者
今天,我们为什么要阅读《洞穴奇案》?
有豆瓣的网友曾经这样评价这本书:案件本身的拟设和十四位法官的判决意见都充分展示了法哲学永恒主题的坚不可摧,以及它在不同时代作为特殊的精神产物所标示的人类心灵所达到的层次和高度。
尤其展示了作为“有限存在着”在追问法律“存在”之根源和基础的使命中,每一层次的开掘和攀升都必须面临的思想张力和价值抉择的严酷。
或许正向电影《星际迷航》所言,尽管我们对前方一无所知,然而我们仍“勇敢地航向前人未至的宇宙洪荒。”
我们无法达到思想家们的高度,但我们却可以通过倾听,从而在泥沙俱下的舆论中保持一份敏感与警觉。
《洞穴奇案》与当代通行的教科书和法哲学著作最为不同的一点正在于,它通过十四位法官意见书的撰写,生动地展示了法哲学波澜壮阔且充满无限奥秘的历史长河。
这是一条源自人类灵魂深处、由人类日常生活中根深蒂固的精神渴求所不断开掘的大川巨流,它因为人类生命的永恒冲动和精神的非凡创造力而始终向前奔流不息。
打破无知的勇气,正是人类最为珍贵的精神。保持理性的思考,则是这个时代必备的武器。
在《洞穴奇案》这本书中,答案没有唯一、观点没有对与错。
拒绝反转,保持理性。
是时候,读一读这本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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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隐秘角落|我们与恶的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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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美] 彼得·萨伯 / Peter Suber
出版社: 后浪丨九州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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