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位|“就是不挪车!”重庆一占别人私家车位还理直气壮?剧情反转:挪车的另有其人( 二 )


采访人员找到了小区物管——隆鑫物业 , 在说明情况后 , 物业工作人员表示不清楚情况 , 所有领导都外出开会 , 不接受采访 。 随后 , 采访人员根据李女士提供的微信聊天记录 , 根据发表言论者标注的门牌号 , 找到对应住户 。 一位女性户主开门后 , 采访人员表明了身份和来意 , 对方迅速关门谢客 。
那么 , 在日常生活中 , 当我们遇到跟李女士类似的情况 , 究竟应当怎样处理呢?
重庆乐君律师事务所何桐雨律师认为 , 我国法律规定车位产权人、承租人享有合法权利 , 外来停车人及任何没有取得产权或承租权的小区业主不能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 擅自占用他人车位属于侵权行为 , 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首先车辆必须驶离 , 同时 , 侵权者还需要承担相应损失的赔偿 , 其中包括车位所有者无法停车造成的损失、耽误时间造成的损失等 。
不过 , 我国法律不允许“自力救济” , 被侵权者更不能以暴制暴 , 例如采取损坏车辆等不当行为 。 而应当通过“公力救济”的方式来处理 , 也就是采取报警通知公安机关或通过向法院起诉的方式来解决 。
如果在事件处理过程中 , 双方发生了纠纷或冲突 , 包括在网络上发生言语冲突 , 那么这属于治安纠纷 , 公安机关可按《治安管理条例》进行处置 。 若任意一方有侮辱、诽谤性的言论 , 那么这属于侵犯了对方的名誉权 。
随后 , 采访人员联系到沙坪坝区公安分局 , 相关负责人表示 , 遇到此类纠纷 , 车位所有者可选择拨打110报警 , 由警方调解解决纠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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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游新闻·重庆晚报慢新闻采访人员 彭光瑞/文 钱波/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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