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不建机构建机制 开创基层协商新局面(上)

8月25日,在精心准备的基础上,苏州市政协会同市委、市政府联合举办“有事好商量”——“十四五”规划编制协商议事会暨第九期民营企业家沙龙(政协委员专场) 。时任江苏省委常委、苏州市委书记蓝绍敏出席会议,高度评价市政协“有事好商量”协商议事活动,认为市县两级政协大力加强“有事好商量”协商议事活动建设,积累了很多经验,取得了明显成效,逐步成为党委政府的“好帮手”、人民群众的“连心桥”、委员履职的“新平台” 。活动中,蓝绍敏与政协委员“面对面”互动,20名政协委员带着群众意见与党委政府“心连心”交流,让“有事好商量”协商议事活动在更高平台上释放了更大能量 。在苏州市委领导的带领、关心和支持下,所辖十个市(县)、区都纷纷制定出台九月份“有事好商量·民生协商议事月”活动方案,由各市区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参加,分别围绕大气污染防治、移风易俗、营商环境、生态涵养、生产性服务业、金融小镇等主题开展协商,真正为人民群众解难事、办实事,进一步擦亮江苏“有事好商量”协商议事品牌 。
积十年之功不断探索让乡镇政协工作实起来
2008年,一场突如其来的金融危机,使奔跑在快速发展轨道上的苏州突然减速了下来 。外贸出口下滑、经济增长乏力、基层治理面临新的问题,转型势在必行 。但是,转型的突破口在哪里?作为统一战线的政协组织又如何发挥作用?
一场声势浩大的调研活动就此拉开 。市政协分成五个组,由主席、副主席带队,分赴各市区和部分乡镇、社区,听取意见,了解情况,征求转型发展的对策建议 。在调研组碰头会上,一个普遍存在的问题引起了市政协领导的注意:苏州作为发达地区,经过数轮合并和调整,乡镇、街道的规模已扩大数倍,不仅常住人口普遍超过10万,而且经济成分、人才结构也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已经成为全市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社会治理的主要依托 。但是,与此不相适应的是,乡村治理能力无法适应时代发展的需要,尤其是政协的协商工作没有向基层延伸,分散在各个乡镇、街道数量众多的政协委员、代表人士、优秀人才,缺乏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渠道和平台,蕴含在基层的智慧和力量没有得到充分激发和调动 。
一方面是繁重的统战任务和转型时期众多的基层矛盾,另一方面是散布城乡的政协委员和渠道畅通的政协组织,如何把这两方面的力量拧在一起,成了摆在市政协面前的一个崭新课题 。经过多次调研和慎重研究,2008年年底,市政协向市委提交了《关于将乡镇、街道政协联络小组更名为乡镇政协工作委员会的请示》 。
请示送达后,市委立即向组织部、编办等部门征求意见,得到的答复却是:按照《政协章程》的规定,县级以上才能设立政协地方委员会,乡镇设立政协工作委员会没有法律依据 。市委将这一意见反馈给市政协,要求市政协再次深入调研,拿出切实可行的方案 。市政协立即组织力量对乡镇政协工作进行深入调研,方案很快送到市委 。这次的方案明确提出,在乡镇设立政协工作委员会,并不是要重新建立一级政协组织,也不是要新增一个机构,而是根据乡镇经济社会发展、统战任务的变化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需要,将原有的联络小组更名为政协工作委员会,作为县市区政协的派出单位,由乡镇、街道党委副书记兼任主任、统战或者宣传委员兼任副主任,从而在不增加机构、不增加编制、不增加人员的前提下,建立基层协商机构,实现政协工作向基层延伸 。
这一方案很快得到市委常委会的同意,并以市委常委会抄告单的形式送达市政协和各县市区党委,一场长达十余年的乡镇、街道政协工作机制探索由此拉开帷幕 。
2009年6月,在市委抄告单送达市政协三个月后,市政协召开各市区政协主席座谈会,要求各市区政协要迅速贯彻落实市委常委会的精神,抓紧完成更名工作,并根据各地实际,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努力开创基层政协工作的新局面 。2009年12月,市政协又不失时机地召开乡镇政协工作会议,总结经验、交流工作,推动乡镇、街道政协工作不断向深入发展 。此后,市政协基本上每年都要召开一次乡镇政协工作方面的会议,推广典型,表彰先进,营造乡镇、街道政协工作的浓厚氛围 。经过十多年努力,苏州全市不仅实现了政协工作向基层延伸,而且紧密结合各地实际、积极探索政协协商与基层协商有效衔接的新路径、新办法,使基层政协工作迸发出新的活力 。
——建队伍,明确谁来做 。如果说乡镇、街道政协工委是一个大家庭,那么,工委主任无疑是这个大家庭的“家长”,委员则是这个大家庭的“骨干” 。抓住了这些关键,乡镇、街道政协工作就有了抓手、有了依托 。苏州市委常委会的抄告单送达各地后,各市区立即行动,全市97个乡镇、街道于当年底全部建立政协工作委员会,并配备了兼职主任和副主任 。同时,为了有效拓展基层协商议政渠道,乡镇、街道政协工委还从本地遴选部分热爱政协工作的知名人士作为特邀委员,充实乡镇、街道委员队伍力量,为乡镇、街道政协工委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的组织基础 。
——建规范,明确怎么做 。中共苏州市委分别于2012年、2016年、2019年连续三次下发《意见》,明确要“重视发挥基层政协组织的重要作用”,苏州市政协更是连续多年召开乡镇、街道政协工作交流会、座谈会、表彰会,加强对乡镇、街道政协工作的指导和规范 。各市区政协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分别出台了《乡镇、街道政协工委工作规则》等规范性文件,明确乡镇、街道政协工委要做到“有班子、有计划、有阵地、有制度、有活动、有经费”的“六有”要求 。在此基础上,各个乡镇、街道结合自身实际,建立健全了学习、会议、调研视察、走访联系委员等一系列各具特色、操作性强的规章制度,努力以制度推动基层政协工作更加经常、更加规范、更加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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