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时报新媒体|香港警方将修订“传媒代表”定义,仅凭记协会员证不算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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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港媒报道 , 香港警务处警察公共关系科总警司郭嘉铨今日(22日)致函四个传媒工会 , 包括香港采访人员协会、香港新闻行政人员协会、香港新闻工作者联会、香港摄影采访人员协会 , 通知警方将修订《警察通例》下“传媒代表”定义 。 根据修改后的“传媒代表”定义 , 只持有记协和摄影记协所发出的会员证 , 不再符合相关定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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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香港“东网”
信函表示自去年6年 , 香港发生一连串大型公众活动 , 在过去不同活动中 , 警方先后发现有自称采访人员的人混入人群 , 涉嫌阻碍警方工作 , 甚至袭击警员 。 而警队传媒联络队今年5月已扩大编制至超过300人 , 务求在大型公众活动能派遣足够队员 , 在现场协助传媒 , “传媒联络队会向前线人员提供训练 , 让他们理解传媒的工作 , 知己知彼 。 ”
香港警方信函中指 , 经修订后会有“更明确及清晰定义”、“让前线人员能够更有效及快捷地办识传媒代表” 。 新定义下的“传媒代表”是已登记政府新闻处新闻发布系统的传媒机构 , 或国际认可及知名的非本地新闻通讯社、报章、电台和电视广播机构 , 所发出的身份证明文件的采访人员、摄影师及电视台工作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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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目前《警察通例》下的“传媒代表”包括持有报馆、通讯社、电视台及电台所发出的身份证明文件;持有香港采访人员协会会员证或香港摄影采访人员协会会员证的采访人员、摄影师及电视台工作人员 。 这意味着 , 此后只持有记协和摄影记协所发出的会员证 , 不再符合警方的“传媒代表”定义 。
议员葛珮帆对今次的修例表示支持 , 认为是时候拨乱反正 , 她解释 , 现时网媒及学生采访人员等数量泛滥 , 每次冲突或非法集会现场 , 往往采访人员多过防暴警察 , 形容:“穿黄背心的采访人员人数多得夸张 , 不知他们是否真采访人员 , 或是随便登记便声称自己是采访人员 , 现场甚至有年幼学生声称是采访人员” , 直斥他们在现场阻差办公之余 , 亦会阻碍真正传媒的采访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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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员葛珮帆 图源:星岛日报
葛续称 , 一直都向特区政府提出要规管网媒等 , 并要求尽快设立中央采访人员登记制度 , 以保障真正专业的新闻工作者 , 认为今次修例“总算踏出一步” , 对整个传媒生态有正面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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