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湖南常德大学生刺死滴滴司机案将于明日宣判

新京报讯(见习采访人员 吴采倩 实习生 王为)23日下午 , 新京报采访人员获悉 , 一度引起关注的湖南常德大学生刺死滴滴司机一案 , 将于明日15:30在湖南省汉寿县人民法院第二审判庭宣判 。
受害人妻子田女士告诉新京报采访人员 , 自己明日会到现场等待一审宣判结果 。 田女士表示 , 事发后 , 行凶者杨某淇的家人从未联系过自己 , 也没有道歉 。 对于审判结果 , 田女士称 , 自己希望“让杨某淇得到应有的惩罚 。 ”
新京报此前报道 , 2019年3月24日凌晨 , 19岁的大学生杨某淇搭载滴滴司机陈师傅的车 , 准备前往常南汽车总站附近 。 坐在后排的杨某淇趁陈师傅不注意 , 朝陈师傅连捅数刀致其死亡 。 事发监控显示 , 杨某淇杀人后下车离开 , 随后到公安机关自首 , 并供述称“因悲观厌世 , 精神崩溃 , 无故将司机杀害 。 ”
2020年1月13日 , 案件在汉寿县法院一审开庭 。 公诉机关指控 , 杨某淇从2018年上半年开始产生消极情绪 , 悲观厌世 。 2019年3月23日 , 杨某淇因没有勇气自杀 , 决定先杀一人壮胆 , 然后再自杀 。
庭上 , 杨某淇的辩护人提出 , 杨某淇作案时患有抑郁症 , 公诉机关给出量刑建议 , “应当以故意杀人罪 , 追究杨某淇刑事责任 , 鉴于其作案动机卑劣、手段残忍 , 建议对其判处死缓 。 ”
此前在案件侦查阶段 , 常德市鼎城区公安局曾出具鉴定意见通知书 。 鉴定意见显示 , 根据材料和检查 , 被鉴定人杨某淇诊断为抑郁症 , 在本案中实施危害行为时 , 有限定(部分)刑事责任能力 。
田女士称 , 自己希望能对杨某淇重新进行精神鉴定 。
编辑 王煜
校对 卢茜
(责任编辑:冉笑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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