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一男生育困难,却要女友先生娃再结婚!否则返还彩礼?( 二 )


|泉州一男生育困难,却要女友先生娃再结婚!否则返还彩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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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说法未婚先育违背公序良俗未婚先育违背公序良俗
公序良俗 , 即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 , 前者为“法律本身的价值体系” , 后者为“法律外的伦理秩序” 。 所谓“善良风俗”是指由全体社会成员所普遍认可、遵循的道德准则、社会公共道德 , 也包含被绝大多数所接受的风俗习惯、固有观念 。 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离不开善良风俗 。 当代社会 , 人们对未婚先育的女性及其生育的子女均抱有很深的成见和歧视心理 , 未婚先育的行为同样不利于女性及子女的身心健康和社会稳定 。 未婚先育的观点亦违背了社会的善良风俗 , 为大众所不齿 。
该案的阿洪体检后明知自己患有弱精症 , 生育孩子比常人困难 , 却要求阿静先生育孩子后才能办理结婚登记 , 此要求违背善良风俗 , 亦使得阿静自身的人身、财产权益及孩子出生后的部分合法权益无法得到婚姻法的保障 。 双方最终无法缔结婚姻关系的过错在于阿洪 , 法院在阿洪请求返还的彩礼上仅部分予以支持 , 以此作为对阿洪的惩戒 , 亦是对阿静的补偿 。
■法条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 , 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 , 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 , 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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