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财经资讯|科创板规范自愿信息披露,给上市公司蹭热点戴上“紧箍咒”( 二 )
对于确有必要披露的涉及市场热点的信息 , 《指引》尤其强调不能误导投资者 , 并按照所披露事项涉及市场热点的不同类型 , 进一步细化了披露要求 。 例如 , 披露事项涉及热点技术的 , 科创公司在公告中说明所掌握的技术与热点技术是否相同 , 与主营业务的关联度 , 相关技术是否已经成熟 , 研发是否存在不确定性 , 公司是否实际拥有相关技术 , 等等 。
《指引》要求科创公司密切关注公共媒体关于科创公司的报道和市场传闻 , 如果出现不恰当地将热点概念与公司相关联的情形 , 可能对投资者决策或者公司股票交易产生较大影响的 , 需要及时澄清 。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 , 对于主动迎合市场热点的‘蹭热点’行为 , 特别是滥用自愿信息披露实施信息型市场操纵的违法违规行为 , 上交所将继续从严监管 , 露头就打 , 坚决维护好科创板信息披露市场秩序 。 ”上述相关负责人称 。
另外 , 此次出台的《指引》 , 与以往发布的规则相比 , 增加了许多举例和说明 。 据第一财经采访人员了解 , 这主要是为了讲清制度逻辑 , 科创公司可以按图索骥编制和披露公告;另外 , 《指引》采用相对柔性而非强制性的规范形式 , 在总结经验和共识的基础上 , 提出原则要求 , 列举需要考量的因素 , 以建议和提示的方式 , 引导科创公司结合自身特点 , 充分行使信息披露自主权 , 为投资者提供更多有效信息 。
除法定信息披露和自愿信息披露以外 , 科创公司也可能通过新闻发布会、媒体专访、公司网站、网络***等渠道发布其他信息 。 对于这类信息 , 《指引》也集中明确了相关要求 。
关于上证e互动平台 , 《指引》鼓励科创公司通过上证e互动平台与投资者沟通交流 , 但不应通过平台发布依法应当披露的信息 , 也不得通过上证e互动开展自愿信息披露;并建议科创公司在非交易时段回复投资者提问 , 避免因盘中误读误传信息引发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
关于接受分析师和机构调研 , 《指引》特别强调 , 为了确保信息披露的公平性 , 公司应当避免向分析师和调研机构提供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 如果在调研过程中 , 分析师和调研机构知悉了相关重大信息 , 公司应当立即披露 。
关于自行发布信息 , 《指引》明确 , 科创公司可以通过公司网站或者其他媒体自行发布不属于持续信息披露范围的宣传类、广告类信息 , 但应当避免误导投资者 。 此外 , 根据《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 , 科创公司确有需要的 , 可以在非交易时段通过新闻发布会、媒体专访、公司网站、网络***等方式对外发布应披露的信息 , 但应当于下一交易时段开始前披露相关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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