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国开行处级干部受贿近2000万,大量现金放地下室( 二 )
据刑事判决书显示 , 在国家开发银行稻香湖数据中心开标前的头一天 , 张某1在方庄热公馆给龙延军40万元 。 行贿人张某1也表示 , 给龙延军送钱一方面是为了对他表示感谢 , 另一方面也是为了跟他维护好关系 , 以更好的推进工作 。
大量现金竟藏地下室不敢动
龙延军尝到权力变现的甜头后 , 便更加肆无忌惮 。【原国开行处级干部受贿近2000万,大量现金放地下室】据中央政法委长安剑 , 龙延军开始更加积极主动地和相关企业、个人打交道 , 并在有意无意间抱怨自己窘迫的境况、艳羡对方富足优渥的生活 。 这时 , 有求于他的企业主们也都“心领神会” , 纷纷“慷慨解囊” , 以求获得他的“照顾” 。
据刑事判决书显示 , 2014年至2017年间 , 利用职务便利 , 为×××公司数据中心事业部在项目招投标、资金结算等事项上提供帮助 。 为此 , 先后收受该数据中心事业部总经理张某2给予的人民币共计1300.085万元、美元1万元(折合人民币6.1104万元) 。
据证人张某2的证言证明显示 , 2014年三四月 , ×××集团决定投标国开行稻香湖数据中心项目 , 龙延军是该项目的负责人 , 也是评委 。 其找龙延军商量 , 如果他帮助其公司中标 , 就按照合同标的额的10%给他费用 。 龙延军在评标过程中帮助其公司中标了 。 国开行给其公司付款后 , 其就开始按照约定的10%的比例给龙延军返点 。 给龙延军的钱是从中建技的财务账以劳务费的名义倒出来的 , 倒现金用的虚假合同是其让马某1找劳务公司签的 , 有×××劳务公司、三河×××劳务公司等 , 用了张某3、王某2及其自己的卡 , 卡都在公司财务赵某处保管 , 提现金也由赵某负责 , 其先后给龙延军现金1100万元 。 其还给龙延军转账过两次 , 一次转了82万元 , 另一次转了118万元 。 2015年 , 其听说龙延军孩子要出国 , 送给龙延军一万美元 , 钱是用数据中心事业部倒出来的现金兑换的 。
2015年至2016年间 , 利用职务便利 , 龙延军为北京市×××公司副总经理陈某在项目招投标、工程推进等事项上提供帮助 。 为此 , 先后收受陈某给予的人民币共计280万元 。
2017年11月间 , 利用职务便利 , 龙延军为北京市×××公司经理王某1在工程推进等事项上提供帮助 。 为此 , 先后收受王某1给予的美元1万元(折合人民币6.581万元) 。
不过 , 龙延军收受了大量现金赃款后 , 过得却也并不安心 。 根据中央政法委长安剑发布的文章披露 , 起初龙延军将赃款藏匿于郊区的一所别墅中 。 他每次收下贿赂款后就开车直奔郊区别墅 , 将钱放进库房 。 颇为巧合的是 , 龙延军在郊区藏匿赃款的别墅曾两次失窃 。
尽管小偷并未发现别墅存放的巨额现金 , 但龙延军高度紧张 , 另外买了一套小产权房 , 将收受的现金转移到该房屋的地下室里 。 案发后 , 办案人员起赃时发现这些被藏在地下室的现金码放得整整齐齐 , 甚至连外面的热缩膜也未被揭开 。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认为 , 龙延军身为国家工作人员 ,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 为相关单位和个人谋取利益 , 非法收受他人财物 , 数额特别巨大 , 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 , 依法应予惩处 。
鉴于龙延军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犯罪事实 , 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不掌握的部分受贿犯罪事实 , 具有坦白情节 , 赃款赃物全部追缴 , 并自愿认罪认罚 , 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 , 依法可从轻处罚 。
最终 , 法院判决龙延军犯受贿罪 , 判处有期徒刑10年 , 并处罚金人民币120万元 。
每日经济新闻综合中国裁判文书网、中央政法委长安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