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四协会倡议:不开展以"长江野生鱼"等为噱头的宣传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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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经纬|四协会倡议:不开展以"长江野生鱼"等为噱头的宣传营销】中新经纬客户端9月27日电 “中国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官方微信发消息称 , 中国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中国烹饪协会、中国饭店协会、中国消费者协会联合发出倡议:响应长江禁捕、拒绝违规水产品 。
“中国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官方微信贴出的《关于响应长江禁捕、拒绝违规水产品的倡议书》(下称《倡议书》)显示 , 为早日扭转长江生态环境恶化趋势 , 恢复水清岸绿、鱼翔浅底的美景 , 中国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中国烹任协会、中国饭店协会、中国消费者协会 , 向会员企业及公众发出以下倡议 , 以实际行动为长江禁捕贡献一份力量 。
《倡议书》提出 , 自觉抵制收购、加工、销售、利用非法渔获物等行为 , 拒绝非法渔获物交易 。 加工企业、批发市场、商超等单位 , 主动落实进货查验记录要求 , 采购具有合法来源凭证的水产品尤其是捕捞水产品 , 不采购、经营来源不明或无法提供合法来源凭证的水产品 。 电商平台主动完善平台治理规则 , 将相关主管部门提供的禁限售目录纳入平台禁限售商品服务名录 , 对相关违法行为及时采取下架(删除、屏蔽)信息、终止提供平台服务等必要处置措施 , 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处理情况 。
《倡议书》提出 , 餐饮端加强行业自律 , 拒绝出售违规水产品 , 保证所提供的水产品均能提供合法来源证明 。 不开展以“长江野生鱼”“野生江鲜”等为噱头的宣传营销行为 , 抵制以养殖水产品冒充“长江野生鱼”“野生江鲜”的行为 。 主动撤下包含“长江野生鱼”“野生江鲜”等违法信息的招牌、餐单、宣传材料等
《倡议书》还提出 , 加强对消费者的宣传引导 。 普及长江禁捕退捕政策 , 培养消费者正确的水产消费习惯和生态保护意识 。 不主动购买“长江野生鱼”“野生江鲜”等非法水产品 , 发现有销售“长江野生鱼”“野生江鲜”等违法行为主动向有关行政部门举报 。
此前 , 9月22日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长江禁捕 打非断链”专项行动典型案例(第一批)》 , 表示全国市场监管部门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长江禁捕有关工作的通知》和市场监管总局《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 扎实开展“长江禁捕 打非断链”专项行动 , 严厉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的违法行为 , 从严从重从快查处了一批案件 , 有力保护了长江流域生态安全 。
不仅如此 , 北京市市场监管局还召集了6家互联网企业负责人 , 召开落实“长江禁捕打非断链”工作电商平台行政约谈会 。 会上 , 北京市市场监管局要求电商平台立即开展自查自纠 , 严禁销售来自长江禁捕水域或来历不明的水产品;将“长江江鲜”“长江野生”等纳入平台禁售商品名录和违规词库 , 加强对平台用户的资质审核和内容审查 。 (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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