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松发|19年前杨松发杀人案:八旬母亲为儿伸冤十余载,检方建议改判无罪


杨松发|19年前杨松发杀人案:八旬母亲为儿伸冤十余载,检方建议改判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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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个没文化的人 , 以前在学校没考好 , 只上了三个月学 , 家里就不让我上了 , 我啥也不懂”(陈威敬摄))
“没文化 , 光会哭” , 这是78岁的杨宝兰面对中国新闻周刊说得最多的一句话 。 她说自己胆子很小 , 当听说办案人员打了儿子时 , 自己只敢轻声应一句“哦 , 是吗?” 。
19年前 , 在母亲杨宝兰眼中“连杀鸡、杀鱼都不敢动手”的儿子杨松发 , 被指杀害了前女友刘彩菊 。 在最初的那段日子里 , 每当想起儿子 , 杨宝兰就一个人躲在家里偷偷哭 , 因为她觉得“杀人是应该偿命的” 。
直到儿子狱中来信喊冤、她在拘留所亲眼见到儿子 , “当时他就哭着跟我说 , 妈妈 , 我是冤枉的 , 我没有杀人” 。
从此 , “没文化 , 光会哭”的杨宝兰下定决心要把儿子杨松发“救”出来 。
今年9月24日 , “杨松发故意杀人案”在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再审 , 检方认为原审判决中采用的证据无法形成完整的证据链 , 且唯一的直接证据 , 即杨松发本人的有罪供述存在真实性、合法性问题 , 建议改判无罪 , 法庭将择日宣判 。
杨宝兰说 , 在律师告诉她检方建议改判无罪的消息后 , 她绷不住又哭了 。
狱中来信
2001年3月 , 天津市大港区联盟村青静黄河北岸发现一具女尸 。 同年5月 , 死者刘彩菊的前男友杨松发被批捕 。
2003年10月 , 天津二中院判定杨松发“为摆脱与刘彩菊的恋爱关系”而行凶 , 但“鉴于本案的具体情节” , 作出了“留有余地”的判决 , 判其死刑 , 缓期二年执行 。
这一判决结果随后被天津高院二审维持 。 然而在历次庭审中 , 杨松发均当庭翻供 , 坚称有罪供述系刑讯逼供所致 。 在服刑期间 , 他始终拒绝减刑 , 坚持申诉 。
在杨松发被带走一个多月后 , 杨宝兰才知道儿子“杀了人” 。 在最初的那段日子里 , 每当想起这个二儿子 , 杨宝兰就一个人躲在家里偷偷哭 , 因为她觉得“杀人是应该偿命的” 。
但不管是警方还是家人 , 都没有告诉她有关儿子杨松发的任何事情 。 杨宝兰说 , 她想搞明白 。
一次又一次往返派出所 , 几番奔波之后 , 终于有办案人员向她吐露消息:曾在带着杨松发去指认犯罪现场时 , “我儿子手举的不够高 , 他们就打他 。 ”杨宝兰告诉中国新闻周刊 。
之后 , 杨松发在狱中委托办案人员给杨宝兰带了封信 , 信中说他遭遇了刑讯逼供 , 是冤枉的 , 请求母亲为其申诉 。
在杨宝兰的眼中 , 儿子是个平时连杀鸡、杀鱼都不敢动手的人 。 据其介绍 , 杨松发身高一米六出头 , 85斤 , 长得很秀气 。 被害人刘彩菊 , 杨宝兰也见过多次 。
曾经有一段时间 , 她看到儿子杨松发和刘彩菊走得很亲近 , 双方又都是离异家庭 , 于是就提出想让他们二人组成一个家庭 。
刘彩菊的答复是 , “想找个带红本的”(大学毕业生) , 而杨松发只是初中毕业 , 当时是天津大港区一家石化企业的工人 , 兼职开出租车 , 还有过盗窃前科 。
在杨松发被带走三年后 , 杨宝兰才第一次在拘留所见到儿子 , “当时他就哭着跟我说 , 妈妈 , 我是冤枉的 , 我没有杀人 , 还说自己是被逼供的” 。
杨宝兰告诉中国新闻周刊 , 从那以后她就坚定了为儿子申诉的决心 , 一定把儿子“救”出来 。 在接受采访时 , 杨宝兰的口气依然十分坚定 。
申诉之路
“杨松发杀害刘彩菊”一事彻底改变了杨家人的生活轨迹 。
案发时杨松发的儿子才7岁 。 因为要去申诉 , 同时又担心孙子没有人照顾 , 杨宝兰就禁止孙子外出 , “把我孙子关了整整十几年” 。
“我在家就给他(孙子)做饭吃 , 我不在家也会留东西给他吃 , 外头一步都不准走 。 ”杨宝兰说她愧对孙子 , 同时也是有自己的苦衷 。 不让孙子外出 , “一个是寒碜(没什么脸面) , 再一个孩子也不懂事 , 万一惹了什么祸我还担得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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