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保险|互联网保险监管办法呼之欲出 哪些直播销售行为踩了红线( 二 )


全流程可回溯
在互联网购买保险后 , 发现宣传页面和实际保险内容有出入 , 但消费者没有留存证据无法投诉 , 怎么办?新办法是否能有效避免这种风险?
《办法》第33条规定了全流程可回溯的相关内容:保险机构应对投保人身份信息的真实性进行验证 , 应完整记录和保存互联网保险主要业务过程 , 包括产品销售页面的内容信息、投保人操作轨迹、保全理赔及投诉服务记录等 , 做到销售和服务等主要行为信息不可篡改并全流程可回溯 。
“互联网保险可回溯与一般线下销售保险可回溯还不太一样 , 线下可回溯主要是通过‘双录’录音录像 , 互联网业务可回溯可能更多地通过信息系统版本控制以及存储内容来实现 , 要通过事后调取保险机构的软件产品版本信息来实现相关证据的查询 。 ”银保监会中介部相关负责人表示 。
6月30日 , 银保监会发布《关于规范互联网保险销售行为可回溯管理的通知》 , 明确了可回溯内控管理等内容 , 将于10月1日起实施 。
据采访人员了解 , 部分保险公司的技术部门立即启动了相关技术准备和研究工作 , 并完成了从销售行为的录制到销售行为回放的全链路技术验证 。 例如 , 9月28日 , 信美人寿相互保险社对外宣布自主研发的交易行为可回溯管理系统正式上线 。
“该可回溯管理不仅保证销售行为数据完整回放 , 保证回溯数据高清的视频回放 , 还和蚂蚁公有链深度合作 。 ”信美相互技术总监童国红表示 , 公司针对整体的交易流程重新进行了梳理 , 着重在销售行为数据完整性保障、销售行为在非连续的场景下行为数据连续性的保障 , 以及销售行为录制过程中优化数据传输机制等方面进行优化 , 确保销售行为数据质量 , 提升终端客户体验 。
自营网络平台是唯一载体
“长期以来 , 互联网保险业务边界在哪儿 , 源于对保险公司自营网络平台认识的不统一 。 ”银保监会中介部相关负责人称 , 自营网络平台是保险公司经营互联网保险业务的唯一平台 , 也是监管的主要抓手 。
此次 , 《办法》规定 , 所谓“自营网络平台” , 是指保险机构为经营互联网保险业务 , 依法设立的独立运营、享有完整数据权限的网络平台 。 只有保险机构总公司设立的网络平台才是自营网络平台 , 保险机构分支机构以及与保险机构具有股权、人员等关联关系的非保险机构设立的网络平台 , 不属于自营网络平台 , 不得经营互联网保险业务 。
“自营网络平台是保险机构经营互联网保险业务的唯一载体 , 更是加强监管的主要抓手 。 ”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答采访人员问时表示 。
上述有关部门负责人强调 , 《办法》严格定义自营网络平台,并要求客户投保页面必须属于持牌机构自营网络平台 , 主要是为了全面强化持牌经营理念 , 压实保险机构主体责任 。 另外 , 也有助于解决保险机构获取客户信息的难题 , 有助于杜绝截留保费、平衡市场力量、控制渠道费用 , 有助于减少销售误导、促进消费者教育、保障行业长期稳健发展 。

(责任编辑:张洋 HN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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