券商|合并国金后,国联证券再“买”中海基金,背后不止并购那么简单?( 二 )


今年8月 , 证监会修订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 , 并更名为《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 新规拟适当放宽“一参一控”限制 , 允许同一主体同时控制一家基金公司和一家公募持牌机构 。 这对券商资管是一大利好 , 按照修订后的公募牌照制度 , 部分大型券商可以“一参一控一持牌” , 实现集团化运营的大布局 。
早在2018年11月30日 , 证监会发布《证券公司大集合资产管理业务适用操作指引》(下称“操作指引”) 。 其中 , 存量大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应当在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前对标公募基金进行管理 。 随着资管新规的延期 , 《证券公司大集合资产管理业务适用操作指引》也将同步延长至2021年底 。
操作指引中指出 , 券商或资管子公司取得公募牌照或控股基金公司的 , 要将大集合变更为相应公募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公募基金 。 而未取得公募资格的券商 , 要将大集合产品管理人更换为其控股、参股的基金管理公司 , 并变更注册为公募基金 。
换言之 , 如果券商或券商资管子公司没有公募牌照 , 券商也没有控股基金公司 , 那就要将大集合产品“拱手相送”参股的基金公司 。
这对于券商获取公募牌照有一定的紧迫性 。
截至目前 , 持有公募牌照的证券公司仅13家 , 包括6家券商及7家券商资管子公司 , 分别为东证资管、中银国际证券、高华证券、东兴证券、国都证券、华融证券、山西证券、渤海汇金资管、财通资管、华泰资管、长江资管、浙商资管、中泰资管 。
编辑 陈成
综合:中国基金报、财联社、界面新闻
(下载红星新闻 , 报料有奖!)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