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10月9日起报名!东莞2020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 三 )


(6)“教师资格证书信息” 。 已经申请认定过教师资格的人员 , 可以在该栏目查看已有的教师资格证书信息 。
2. 下载《教师资格认定个人承诺书》
申请人可以在认定报名开始前 , 在“中国教师资格网”首页“资料下载”栏目或在报名系统“须知”页面下载《教师资格认定个人承诺书》 , 待报名时使用 。
特别提示:下载的《教师资格认定个人承诺书》须用A4白纸打印 。 承诺书用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中 , 请在“承诺人”处用黑色水笔正楷书写签署本人姓名 , 并在“年月日”填写签字时间后 , 将纸张竖版、正面、整体清晰拍照上传 。 签名后在系统上传的《教师资格认定个人承诺书》可在成功报名后 , 在预览《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时查看整体效果 。 如预览时发现上传的《个人承诺书》位置不正确、不清晰或签名不完整 , 务请重新上传 。
(二)网上报名(2020年10月9日—16日)
申请人须在东莞市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范围内 , 在“中国教师资格网” , 点击进入“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 , 用本人的账号登录并报名 。
1.选择认定机构和现场确认点 。 符合东莞市认定范围的申请人可选择“东莞市教育局”作为认定机构 。 现场确认点应选择户籍所在地镇街或所持居住证对应所在地镇街 。
2.填报信息 。 申请人请在东莞市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 , 点击进入“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并且成功登录后 , 选择“教师资格认定”模块进行报名 , 报名前请认真阅读“须知” 。
3.上传照片要求 。 上传个人证件照的格式为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 , JPG/JPEG格式 , 不大于200k 。 系统上传的个人证件照必须与个人体检表上的证件照及供后期制作教师资格证使用提交的个人证件照一致 , 不得随意更换 。
(三)现场审核(2020年10月20日—23日)
申请人网上申报完成后 , 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本人户籍地、居住地或就读院校所在的园区、镇(街道)教育管理中心确认点(联系方式详见附件2)进行现场审核;港澳台居民和驻莞部队现役军人、现役武警可任选择一个园区、镇(街道)教育管理中心进行现场审核;市直属学校的申请人统一由该校所属区域的园区、镇(街道)教育管理中心确认点进行现场审核 。
东莞市各园区、镇(街道)
教师资格认定确认点联系方式
认定|10月9日起报名!东莞2020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
本文图片
各确认点在规定时间内对申请人提供的相关认定材料及报名系统数据信息进行现场审核和网上确认 。
现场审核申请人需携带以下材料:
1.身份证明
(1)户口所在地在东莞的居民申请认定须提供身份证原件和本人户口簿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
(2)居住地在东莞的居民申请认定须提供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
(3)就读学校所在地在东莞的普通高等学校在读研究生提供身份证原件 , 以及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4)港澳台人员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
(5)驻莞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提供身份证原件 , 以及军官证或士兵证原件 。
2.学历证明
(1)申请人的学历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时已核验的不需要提供学历证书原件 。 不能核验的需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和学历鉴定证明材料 。
★特别提示:建议学历信息不能核验的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进行学历认证 。
(2)持港澳台地区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 , 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 , 仅此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持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 , 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原件 , 仅此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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