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南平|助推综合实力提升——《南平市关于进一步促进总部经济发展若干措施》解读,加快总部经济发展( 二 )


三、提高奖励标准的政策:对首次被评定为世界企业500强(福布斯)的,一次性奖励提高至2000万元(原政策《九条措施》为1000万元) 。
四、进一步调整完善的政策:1.用地政策方面 , 将总部企业用地支持政策调整为:“总部企业独立或联合申请建设总部建筑物用于生产、经营及办公的,优先安排年度用地计划指标 。 土地出让底价根据项目所在地同级别同用途土地基准地价和市场价格 , 委托中介机构进行评估 , 经集体决策报市土管会研究确定” 。 2.人才战略方面 , 将总部企业人才优惠政策调整为:“对总部企业高管以上职务或相当技术职务的人才,按其当年在本地缴纳的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的80%为计算参考给予补助,补助期限暂定5年 。 总部企业人才和员工,在本地缴纳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的 , 可按其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中‘继续教育’项目金额的80%为计算参考 , 对个人给予补助 , 补助期限暂定5年” 。
四、《措施》的执行时间?
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 , 加快推进总部经济发展 , 全力助推综合实力提升 , 《措施》自2020年5月20日起实施 , 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止 。 如遇有国家、省市政策的变动调整以上级政策为准 。 且2017年5月9日出台的《南平市加快总部经济发展九条措施(试行)》(南政综〔2017〕179号)予以废止 。
作者:□蒋雪娇
来源:闽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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