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大量受贿,成黑社会的“保护伞”!独山县公安局局长终落马,被判15年有期徒刑


吉林省|大量受贿,成黑社会的“保护伞”!独山县公安局局长终落马,被判15年有期徒刑
文章图片
吉林省|大量受贿,成黑社会的“保护伞”!独山县公安局局长终落马,被判15年有期徒刑
【吉林省|大量受贿,成黑社会的“保护伞”!独山县公安局局长终落马,被判15年有期徒刑】近日 , 据黔南州人民检察院通报消息称 , 9月28日 , 经铜仁市人民检察院一审宣判 , 判处原独山县公安局局长刘盛高有期徒刑15年 。

据悉 , 刘盛高是黔南州独山县原县委书记、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局长 。
经铜仁市人民检察院起诉 , 被告刘盛高身为国家公职人员 , 在位党员 , 在位期间利用手中职权 , 以权谋私 , 直接或通过家属间接收受巨额贿赂 , 并涉嫌包庇、纵容黑社会组织违法犯罪 。 对其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 私放逮捕人员 。
2020年7月17日 , 铜仁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刘盛高进行一审判决 , 在审理期间 , 纪监委委员会提供相关证据 , 因证据确凿 , 法院宣布择期宣判 。
刘盛高 , 男 , 今年48岁 , 苗族人 。 1990年参加工作 , 1997年入党 , 入职27年 , 23年党龄 。 在职期间 , 勾连当地黑社会组织 , 收取大量贿赂 , 纵容一些社会人员违法犯罪 , 成位了当地黑社会的“保护伞” 。
2019年4月12日 , 中央黔南州委批准对其进行审核调查 。 在对刘盛高的调查中 , 发现刘盛高涉嫌严重的违纪违法 。 2019年10月 , 贵州检察院指令铜仁市人民监察院对其进行起诉 。
2020年9月28日 , 铜仁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刘盛高进行一审判决 。 在此次判决中 , 因刘盛高涉嫌大量受贿 , 其证据确凿 , 被判处开除党籍 , 有期徒刑10年 , 罚款60万 。 其还因包庇纵容黑社会 , 判处有期徒刑7年 。 经过铜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决定 , 刘盛高数罪并罚 , 判处其15年有期徒刑 , 罚款60万元 。
刘盛高身为公安局局长 , 在任职期间还勾结当地黑社会 , 成为了当地黑社会的“保护伞” 。 对于这种身在其职 , 却为虎作伥的人 , 为了眼前的个人利益 , 罔顾身为公安警察的天职 , 成为了犯罪分子的领头羊 。 让当地的民众无法可依 。
同样 , 中国政法不会让这样的害群之马继续存在 , 经过政府的详细调查 , 确认情况属实后 , 这种作威作福的纸老虎被“抓入牢中” 。 法律是规范人们做事的一条界限 , 而警察就是该界限的守护者 , 如想要钻法律的空子 , 那是绝不可能的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