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就业|速看!“浙”份通知,与你的住房有关( 二 )


各地住房保障部门要加强与人力社保、公安、统计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对接 , 做好新就业大学生、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等新市民的住房状况摸底 , 并根据摸底情况及时调整完善住房保障相关政策 , 放开户籍限制 , 降低准入门槛 。
在保障范围上 , 要覆盖至当地城镇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线以下、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一年以上并缴纳社保半年以上的住房困难家庭;在保障标准上 , 实行租赁补贴保障的 , 人均保障面积要不低于18平方米、户均保障面积要不低于36平方米 , 租赁补贴标准原则上不低于当地商品住房平均租金水平的40% 。
针对新市民特点 , 全面实行公租房申请线上受理 , 积极探索网上看房、网上选房、网上签订合同、网上办理入住手续等线上办理方式 。要充分考虑新市民的需求层次 , 加强公租房小区生活服务设施配套 , 有条件的地区 , 可设置职工食堂、超市、药房、洗衣房等设施 , 满足新市民的日常生活所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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