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日报|实施方案来了,重磅!巴中多项奖补措施促消费( 二 )


(十一)支持规(限)上企业加大促销力度 , 对第四季度销售(营业)额单月增长30%以上的规(限)上企业由受益财政给予2万元补助 。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各区县人民政府、巴中经开区管委会)
四、兑现政策增动力
(十二)大力开展汽车促销活动 , 按照《关于开展惠民购车节暨汽车下乡活动的通知》(川商市建〔2020〕11号)精神 , 全市城乡居民在2020年10月1日—2020年11月31日期间 , 购买小型轿车直接给予1000元/辆购车补贴 , 由受益财政按照购车凭证及消费者身份证直接兑现;商务厅、财政厅对同期购车匹配补助资金直接补发到同级财政 。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各区县人民政府、巴中经开区管委会)
(十三)大力推动消费增长 , 对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率先转正的区县奖励20万元 , 对增速转正且年度增速排名第一的区县奖励50万元 , 对年度增速高于全省平均水平的区县奖励90万元 。 该奖励资金由市财政奖励 。 对第四季度增速连续排名靠后的区县将对其党政主要领导进行约谈 。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
(十四)按照《巴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抓好消费稳定增长工作的通知》(巴府发〔2016〕15号)精神 , 清理2018年1月至今未兑现企业升规(入库)奖补资金 , 市、区县务必于11月底全部兑现 。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各区县人民政府、巴中经开区管委会)
五、狠抓基础强保障
(十五)强化统计培训 , 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对规(限)上企业统计人员进行全员培训 , 提升业务水平 , 实现数据真实、应统尽统、应报尽报 。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十六)市目标绩效办及市商务局要对区县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加强跟踪督办 , 对进展缓慢、政策落实不到位的予以通报并纳入年度目标绩效考核 。 (牵头单位:市目标绩效办;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该方案所涉奖励补助不重复享受 , 按最高标准执行 , 有效期自印发之日至2020年12月31日止 , 由巴中市商务局负责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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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日报|实施方案来了,重磅!巴中多项奖补措施促消费】来源:巴中市人民政府网
编辑:陈益斌
审核:岳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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