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约责任|常见服务类合同中,最耗费律师精力的三个重要问题解答( 二 )


严格来说 , 付款进度不等于报酬标准 。 也就是说 , 第三阶段要付款到80% , 不代表一、二、三阶段的服务报酬就等于合同总价的80% 。 但在很多情况下 , 服务方提供的合同会采取模糊两者的作法 。
服务方的考虑是:如果进一步约定对己方更有利的条件(例如不退费) , 委托方未必同意 , 明确约定要退费就更无好处 , 不如这种作法下自己仍有主动性 。
从委托方来说 , 这种情况下 , 就必须考虑如果服务未完成 , 是否要求服务方退费(全部或部分) 。 如果要退费 , 就必须在合同中写明 , 否则服务方很难配合 。
二、成本能否控制?
这个问题也是服务方比较关心的 。
对服务方来说 , 第一个问题在于“收” , 第二个问题在于“支” 。 合同即交易 , 交易即为赚钱 , 赚钱无非是“增收+减支” 。
同样与买卖对比 , 一件商品的成本对卖方来说是清楚的、基本固定的 , 但是服务对于服务方来说 , 成本可大可小 。 可能A客户一遍就通过了 , 为B客户改了10遍TA还不满意 。 如果成本控制不好 , 即使收到钱 , 服务方也可能亏本 。
但“控制成本”也只能抓大放小 , 例如电话费、一般文印费用很少会要在合同中特别约定 , 只能那种对成本有较重要影响的才需要在合同中专门限制 。
在合同条款中应注意下列方面:
1.服务内容条款 。
控制现场服务次数 , 例如现场培训、驻场服务次数等 。 这类成本都比较高 。
2.任务修改次数、调整范围 。
如果超出该范围 , 则应另外增加费用 。
3.服务方需要向第三方采购的服务或物品 。
因为服务方需要向第三方付费采购 , 如果不适当控制 , 就会导致成本增加 。
4.实物成果的提供 。
例如成本较高的样品、精装的印刷成品等 , 需要控制数量 。
5.违约责任的限制 。
包括:服务方提前解除合同的权利与违约责任;服务方质量问题的违约责任 。
对于成本不好估计 , 服务周期又长的合同 , 服务方要考虑允许提前解除或双方提前解除 , 并限制违约责任 , 以免服务方无法止损 。
服务有可能导致较大损失的 , 应约定服务方承担违约责任的上限 , 例如不超过合同金额的200% 。
三、如何明确服务内容与质量?
这个问题是委托方与服务方均关心的 , 委托方更加关心 。
服务往往是无形的 , 不像有形商品那样可以列明品名与数量 , 需要在合同条款中对服务内容、质量予以专门应对 。
1.能与客观结果挂钩的服务合同较好处理 。
如前面提到的申报、中介类服务 , 可直接将报酬与客观结果挂钩 。 这样合同中就无需过多考虑服务质量的问题了 , 因为不达到结果对方就拿不到钱 。 委托方只需要适当审核对方是否具备提供这方面服务的资历 。
2.解决“如何明确服务内容与质量”这一问题的措施
下面这些措施主要是从委托方的角度 。 在具体交易中需要灵活运用 , 服务方要考虑是否能接受 。
(1)尽可能逐项的明确列举具体的服务项目 , 尽可能适当量化 。 可分为多个方面分别列明 , 或通过表格进行详细列举 。 比如下列指标可适当量化或明确化:
驻场人员的数量、时间反馈回复的时间当面咨询的时间、次数培训的时间、次数需要提交的工作文档明细 , 及工作文档的主要内容、版块能够实现的可检测结果 。 如销售额提升20%、转化率上升到30%、取得批准证书等(2)明确服务人员 。
服务质量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服务的人员 , 因此从委托方角度应考虑:
考虑指定服务人员 , 或指定服务人员必须具备的资质要求更换人员必须委托方同意服务人员驻场的安排委托方有权要求更换服务人员尽量要求是无条件的更换;经双方平衡 , 也有可能约定是“无条件更换 , 但不超过N次” 。
(3)尽量分阶段或分节点付款 , 或定期付款 , 而不是一次性全部付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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