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公告|协鑫与华能签订第二批403MW光伏电站出售协议

_本文原题为 协鑫与华能签订第二批403MW光伏电站出售协议
9月29日晚 , 保利协鑫(03800.HK)及协鑫新能源(0451.HK)联合发布公告称 , 协鑫新能源与中国华能订立第二批光伏电站转让协议:卖方(均为协鑫新能源的全资附属公司)向中国华能出售10个已营运光伏电站项目(403MW)光伏电站的全部股权及于当时尚未偿还的相关股东贷款 。 接收方为华能旗下投资咨询机构华能一号基金及华能二号基金 。
根据公告 , 本次交易将为协鑫新能源带来约13.76亿元现金流 , 并减少负债约18.13亿元 , 交易所得现金也将用于偿还债务 , 有效降低财务风险 。
公告显示 , 10个已营运光伏电站项目中 , 2项目最终获纳入国家补助项目清单及1项目就获纳入国家补助项目清单完成审批及登记程序的时间及完成审批及登记程序前需符合的条件均尚未确定 。
协鑫新能源表示 , 在首批出售事项及第二批出售事项完成后 , 将与中国华能集团进一步探索其他合作机会 , 包括但不限于协鑫新能源现有的光伏电站 。 双方正积极推进其他批次之出售事项 , 双方计划在不久之将来达成及落实更多有关出售光伏电站之协议 。
2018年下半年以来 , 迫于补贴压力 , 民营光伏企业陆续选择出售其光伏资产“求生” 。 自2018以来 , 保利协鑫(透过协鑫新能源)一直致力于推进其战略转型 , 并就其光伏电站出售事项积极引进战略投资者 。 2018年至2019年 , 除与中国华能集团合作外 , 协鑫新能源集团向中广核太阳能开发有限公司、中国三峡新能源有限公司、五凌电力有限公司及上海榕耀新能源有限公司、中核(南京)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及国开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出售总资产约1.7GW 。
2019年6月4日 , 协鑫新能源发布与华能订立了合作意向协议 , 根据公告 , 协议内容有关可能出售协鑫新能源股本中约97.28亿股普通股 , 相当于协鑫新能源全部已发行股本约51%;2019年11月18日 , 协鑫新能源发布公告称 , 经多轮友好协商 , 交易方案由此前的股权交易调整为收购资产;2020年1月21日晚间 , 协鑫新能源与中国华能订立首批光伏电站购股协议 , 苏州协鑫新能源及宁夏协鑫新能源共向中国华能出售294MW光伏电站的全部股权及股东贷款 , 该交易为协鑫新能源带来约10.81亿元现金流 , 并减少负债约26.65亿元 。
轻资产模式转型能有效降低其负债及利率风险 。 协鑫新能源表示 , 完成首批出售事项及第二批出售事项后的业务模式及轻资产策略可望确保余下集团维持充足营运水平 , 并且继续可行持续发展 。 截至本联合公告日期 , 保利协鑫及协鑫新能源概无于日后收购新业务的意向 。
本次交易后 , 协鑫新能源持有166个光伏发电项目 , 并网容量4.78GW;保利协鑫集团(不含协鑫新能源集团)持有190个光伏发电项目 , 5.151GW并网容量 。
【发布公告|协鑫与华能签订第二批403MW光伏电站出售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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