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保险机构投管能力监管优化 新七类标准出炉( 二 )


首先 , 新规压实保险机构主体责任 。 《通知》要求保险机构应当持续加强投资管理能力建设并及时进行动态自评估 , 严禁不具备投资管理能力而开展相应投资活动 , 严禁在投资管理能力未持续符合要求的情况下新增相关投资活动 。
其次 , 新规充分发挥自律组织和社会舆论的持续监督作用 。 《通知》要求保险机构应当在公司官方网站和相应的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国保险资产管理业协会网站详尽披露投资管理能力建设和自评估情况 。
“在持续披露、充分透明的基础上 , 保险机构将接受来自新闻媒体、社会公众、同业甚至内部员工对其投资管理能力建设和风险情况的持续监督 , 这将有利于促使保险机构更为审慎地评估其自身投资管理能力、更加稳妥地开展保险资金运用活动 。 ”段国圣称 。
另外 , 新规还强化监督管理 。 银保监会将通过非现场监测和现场调查、检查等方式 , 对保险机构投资管理能力建设和评估情况进行持续跟踪监管 。 对于违反《通知》相关规定的行为 , 银保监会将依法依规对相关机构和主要责任人采取监管措施和行政处罚 。
(责任编辑:张洋 HN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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