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务书|综合改革试点既是“大礼包”,也是“任务书”,对深圳意味着什么?

2020-10-12 21:22
10月11日 , 据新华社消息 ,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了《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20-2025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 并发出通知 , 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
这是继201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发布以来 , 顶层设计为深圳建设先行示范区画出的更为详细的蓝图 。
时值深圳经济特区成立40周年 , 这份堪称“大礼包”的文件 , 将为深圳改革开放再出发指明道路 。 另一方面 , 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 , 深圳将再为全国全面深化改革充当探路者和排头兵 。 《实施方案》也明确要求 , 深圳要切实担负起试点主体责任 , 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 , 认真做好具体实施工作 , 确保各项改革任务扎实有序推进 。
目前 , 深圳的营商环境改革在持续推进 , 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已正式启动 , 作为超大城市的积分落户等政策也已破题 。 深圳社科院副院长陈少兵向21世纪经济报道采访人员表示 , 接下来 , 深圳改革开放的步子还可以迈得更大一些 。
但改革并非易事 , 深圳的主政官员对此有着清醒的认识 。 10月10日 , 深圳市委书记王伟中做客央视《对话》栏目时表示 , 我们现在改革确实是进入了深水区 , 有的是无人区 , 没有肉的硬骨头确实很难 。 深圳的人均GDP达到了3万美元 , 全国最高 , 再去改革其实是要触动利益的 , 所以改革其实最难是刀刃向内 , 改自己 。
何为“综合改革试点”?
2019年 ,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曾提出 , 在中央改革顶层设计和战略部署下 , 支持深圳实施综合授权改革试点 , 以清单式批量申请授权方式 , 在要素市场化配置、营商环境建设、城市空间统筹利用等重点领域深化改革、先行先试 。
深圳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吴思康向21世纪经济报道采访人员表示 , 综合改革试点是先行示范区意见的延续 , 相当于之前提到的“综合授权改革”正式落地 。 这个方案和粤港澳大湾区规划纲要、先行示范区意见一起 , 共同构成了广东、深圳未来五年的改革总纲领、新蓝图 。
综合改革试点赋予了深圳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上更多自主权 。 譬如 , 《实施方案》提出 , 按程序赋予深圳在干部和机构管理、统筹使用各类编制资源等方面更大自主权;探索扩大在深高等学校办学自主权等 。
在保障措施方面 , 国家发改委会同有关方面分批次研究制定授权事项清单 , 按照批量授权方式 , 按程序报批后推进实施 。 有关方面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和经批准的事项清单 , 依法依规赋予深圳相关管理权限 。
此外 , 广东省要积极为深圳开展综合改革试点创造条件 , 加大行政审批、科技创新、规划管理、综合监管、涉外机构和组织管理等方面放权力度 , 依法依规赋予深圳更多省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 。
但吴思康向21世纪经济报道采访人员强调 , 这次是一个综合性的改革方案 , “放权”只是为了支持改革 , 但“放权”不是核心 , 总的精神还是创新体制机制 , 更好地适应高质量发展的需要 , 适应国际竞争的需要 。
中央给予深圳的 , 既是礼包 , 更是挑战 。 在中国(深圳)综合开发研究院常务副院长郭万达看来 , 改革本身是有风险的 , 既可能成功也可能失败 , 所以改革本身需要容错 。
《实施方案》专门提出 , 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 , 宽容干部在改革创新中的失误错误 , 对干部的失误错误进行综合分析 , 该容的大胆容 , 不该容的坚决不容 。
《实施方案》还明确提出了综合改革试点的时间表 。 2020年 , 在要素市场化配置、营商环境优化、城市空间统筹利用等重要领域推出一批重大改革措施 , 制定实施首批综合授权事项清单 , 推动试点开好局、起好步;2022年 , 各方面制度建设取得重要进展 , 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重大制度成果 , 试点取得阶段性成效;2025年 , 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取得标志性成果 , 基本完成试点改革任务 , 为全国制度建设作出重要示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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