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体化示范区内企业新设统一实现

本报上海10月11日电 (采访人员季觉苏)10月9日 , 《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统一企业登记标准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正式公布实施 。
【一体化示范区内企业新设统一实现】实施意见聚焦在一体化示范区内统一企业登记标准、办理流程、办理模式等 , 通过不断降低企业进入市场的制度成本 , 促进市场经济要素在一体化示范区内自由流动 。
【一体化示范区内企业新设统一实现】依托三省一市数据共享平台 , 长三角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专栏将建立统一办事入口 , 实现跨区域身份认证 。 此外 , 线下设立“一体化示范区服务专窗”并在现有30个办事事项的基础上 , 增加从企业设立、变更到注销全生命周期的30个高频事项的异地申报、异地办理 。
实施意见首次允许一体化示范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在名称中使用“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字样 。 同时 , 允许企业自主决定在住所中使用“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字样 。
2020年10月12日 10 版
本文相关词条概念解析:
实施
实施 , 指实际的行为;实践 。 语出明李贽《序》:“有德行而后有政事、文学 , 非德行则政事、文学亦不成矣 。 是德行者 , 虚位也;言语、政事、文学者 , 实施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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