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如何选择靠谱的教育培训机构?四川省消协来支招( 二 )


【案例四】2019年3月11日 , 消费者刘某在内江市资中县某驾校(以下简称驾校)报名机动车驾驶执照培训 , 驾校称有两种培训方案:一是学费4380元 , 驾校承担补考费 , 学员先行垫付 , 随时可报销 。 二是学费4000元 , 学员自行承担补考费 。 消费者选择了第一种方案 , 交付4380元学费 。 2020年7月24日 , 消费者缴纳补考费后 , 带着车管所开的票据去驾校报销 , 驾校以没有考试成绩单证明为由 , 拒绝报销 。 消费者认为自己受到了欺骗 , 遂投诉至资中县消委会 , 要求驾校报销补考费 。 经调查 , 2019年3月11日 , 消费者选择参加4380元培训项目 , 驾校也确有承诺报销补考费用 , 但并未告知需要成绩单才可报销 。 2020年7月24日 , 消费者带着车管所出的600元补考票据找到驾校报销 , 驾校财务人员以消费者没有考试成绩单证明为由拒绝报销 。 驾校称考试系统已经关闭 , 无法打印成绩单 , 即使系统开放 , 消费者的成绩单也可能被删除了 , 随后给消费者两个选择:一是支付给消费者400元;二是等待系统再次开放 , 如果成绩已经被删除 , 则拒绝报销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 , 应当真实、全面 , 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 , 资中县消委会认为驾校同消费者签订培训合约时未告知报销需提供成绩单证明 , 未尽到告知义务 , 消费者提供了车管所开具的补考发票 , 驾校应履行合同约定 , 予以报销 。 经调解 , 驾校为消费者报销补考费600元 , 消费者表示满意 。
【培训|如何选择靠谱的教育培训机构?四川省消协来支招】【案例五】2019年11月27日,消费者龙先生向成都市某教育培训机构一次性缴纳全日制学费50000元 , 双方签订合同由该机构提供为期5个月的线下教育培训 。 在培训2个月后 , 由于疫情的爆发 , 线下教育无法正常开展 , 但该培训机构未经消费者同意擅自将线下培训转为线上教育 , 消费者认为网上教育与线下教育的效果有差别 , 遂与该教育机构协商退还差价的问题 , 但遭到培训机构拒绝 , 消费者于2020年7月10日投诉至成都市消费者协会请求予以帮助维权 。 经调查 , 消费者反映的情况属实 。 由于疫情原因 , 教育培训将线下改为线上方式进行 , 但线下教育与线上培训毕竟存在不同 , 诸如学生体验感 , 师生互动 , 学习交流等 , 如果依然维持原先线下教育的学费去为消费者提供线上服务 , 确实存在不公平现象 , 同时培训机构更改培训方式的行为也未得到消费者的确认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六条“合同成立以后客观情况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非不可抗力造成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 , 继续履行合同对于一方当事人明显不公平或者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 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 , 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公平原则 , 并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变更或者解除”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条“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 , 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之规定 , 本着公平的原则 , 消费者的诉求理应得到支持 。 经调解:培训机构同意向消费者退还相应差价8000元 , 消费者龙先生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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