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五“破”五“立” 教育评价“指挥棒”全面转向( 二 )


而对于如何突出教育教学实绩这个操作难题,方案对不同学段教师提出不同要求,比如在幼儿园教师评价方面强调突出保教实践;在中小学教师评价方面提出探索建立教学述评制度,任课教师每学期须对每个学生进行学业述评,述评情况纳入教师考核内容,绩效工资分配向班主任倾斜,向教学一线和教育教学效果突出的教师倾斜等;在高校教师工作量核定方面则提出把参与教研活动,编写教材、案例,指导学生毕业设计、就业、创新创业、社会实践、社团活动、竞赛展演等情况计入工作量等有针对性的做法 。
此外,针对高校教师普遍关心的“唯论文”“唯帽子”等科研评价问题,《总体方案》明确提出在教师科研评价中将突出质量导向、实施分类评价,而对高校的学科评估则淡化论文收录数、引用率、奖项数等数量指标,突出学科特色、质量和贡献 。
为使人才称号回归学术性、荣誉性,《总体方案》还提出教师成果严格按署名单位认定、不随人走,不得把人才称号作为承担科研项目、职称评聘、评优评奖、学位点申报的限制性条件等具体举措 。
改革学生评价
破什么:以分数给学生贴标签的不科学做法
立什么: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育人要求
“考,老师的法宝;分,学生的命根”,传唱已久的歌谣折射出当前各级各类学校中存在的“以分数给学生贴标签”的不科学做法 。
学生评价是教育评价的基础环节 。采访人员注意到,为扭转当前学生评价中存在的以分数给学生贴标签等错误倾向,《总体方案》着眼促进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对德育、美育、体育、劳动教育都提出了具体的评价标准 。比如,在德育评价方式上,提出通过信息化等手段,探索学生、家长、教师以及社区等参与评价的有效方式,客观记录学生品行日常表现和突出表现,特别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情况 。在体育评价上,提出建立日常参与、体质监测和专项运动技能测试相结合的考查机制,分学段提出具体要求 。在美育评价上,提出把中小学生学习音乐、美术、书法等艺术类课程以及参与学校组织的艺术实践活动情况纳入学业要求;探索将艺术类科目纳入中考改革试点;推动高校将公共艺术课程与艺术实践纳入人才培养方案,实行学分制管理等 。
完善其他方面的评价体系,并不意味着放松学业要求 。
采访人员注意到,“严格学业标准”成为《总体方案》着重强调的一点,要求各级各类学校要“严把出口关”:在学业考评方面,提出完善过程性考核与结果性考核有机结合的学业考评制度;在学位论文方面,提出探索学士学位论文(毕业设计)抽检试点工作,完善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工作,严肃处理各类学术不端行为;在实习(实训)方面,提出完善实习(实训)考核办法,确保学生足额、真实参加实习(实训) 。
改革用人评价
破什么:文凭学历至上等不合理用人观
立什么:以品德和能力为导向的人才使用机制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总体方案》不只是面向教育内部“动真格”,还对社会用人评价提出了具体的改革方向 。
“社会选人用人对于引导学生多样化成长成才具有重要牵引作用 。有些用人单位在招聘时过分注重高学历高文凭,有的甚至非名校、海归不要,这是一种现代版的‘出身论’,不利于实现让每个人都有人生出彩的机会 。”教育部相关负责人表示 。
为破除“唯文凭”的弊端,树立正确用人导向,正向牵引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总体方案》提出5条具体改革举措:一是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要带头扭转“唯名校”“唯学历”的用人导向,建立以品德和能力为导向、以岗位需求为目标的人才使用机制,改变人才“高消费”状况,形成不拘一格降人才的良好局面 。二是各级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招聘要按照岗位需求合理制定招考条件、确定学历层次,在招聘公告和实际操作中不得将毕业院校、国(境)外学习经历、学习方式作为限制性条件 。三是规范高校教师聘用和职称评聘条件设置,不得将国(境)外学习经历作为限制性条件 。四是职业学校毕业生在落户、就业、参加机关企事业单位招聘、职称评聘、职务职级晋升等方面,与普通学校毕业生同等对待 。五是用人单位要科学合理确定岗位职责,坚持以岗定薪、按劳取酬、优劳优酬,建立重实绩、重贡献的激励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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