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万元的陪嫁现金,咋就违反了公序良俗?

江西鄱阳县侯岗乡塘西村一村民 , 用筛子盛着26万元的陪嫁现金 。 有网民将此举报到鄱阳县移风易俗领导小组办公室 。 当地立刻调查 , 并发布通报称 , 晒出巨额陪嫁现金的行为违反了“婚事新办”的社会公序良俗 , 助长了人们炫富、攀比的拜金主义不良社会风气 , 并在全县造成了不良社会负面影响 。 (10月11日 澎湃新闻)对当地的这个通报我是左想右想想不通 。 女儿出嫁 , 亮陪嫁的嫁妆是民间的婚俗 。 这可以说是古已有之 。 亮了26万元的现金 , 咋就违反了“婚事新办”的社会公序良俗 , 还有什么助长了炫富、拜金主义不良社会风气?假如 , 这位村民给女儿的陪嫁是一辆价值超过26万元的农用汽车 , 那又怎么说呢?现在给女儿陪嫁的还有房子什么的呢 , 那不更是犯了“弥天大罪”?嫁女儿 , 娶媳妇 , 花多少钱 , 怎么花钱 , 如何操办婚礼等等 , 我始终以为 , 这是很私人的事 。 只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 , 只要不违反公共道德 , 公权就不应该介入 。 公权的行使是有边界的 。 它只能出现在它应该出现的地方 。 否则 , 就是乱用 。 譬如这亮26万元陪嫁的事吧 , 公权实在没有介入的必要 。 人家这26万元钱既不是偷来的又不是抢来的 , 也不是坑蒙来的 , 送给女儿有什么不对?公权有什么理由来管?要我说 , 一个村民能拿26万元给女儿做陪嫁 , 是村民生活富起来了的表现呢 。 如果在连饭都吃不饱的岁月里 , 那村民能有这样的魄力和实力吗?退一步说 , 就是这26万元全都是借来的 , 或远远超过了其经济实力 , 那又与公权何干?难道借钱办婚事 , 损害了他人利益 , 对社会风气造成了非常不好的影响?说句老实话 , 反对婚丧嫁娶的攀比和讲排场之风 , 一直在坚持 , 但是效果如何呢?大家心里都清楚 。 为什么做出了婚宴只能摆多少桌、一桌酒席只能多少钱的详尽规定 , 但攀比之风、讲排场之风 , 依然存在 , 且日甚一日地旺?我们应该好好地想一想这个问题 。婚丧嫁娶的习俗来自民间 , 且在民间有着深厚的基础 。 因此 , 婚丧嫁娶中攀比、排场的风气 , 企图靠行政权力就能刹住 , 这是不切实际的 。 形成“婚事新办”的社会公序良俗在民间 。 公权部门只能是倡导和引导 , 而不是强力干预 。作者:匡生元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