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收购|熊猫乳品实控人受让国有商标两年溢价16倍 关联方资产收购价格不一( 二 )


前述股权转让后 , 浙江东日退出熊猫乳品 , 不再持有熊猫乳品股份 。 而股权转让前 , 定安澳华持有熊猫乳品40%股权 , 股权转让后 , 持有熊猫乳品82%股权 , 为熊猫乳品控股股东 。 同时 , 定安澳华拥有上述11项“熊猫”乳品类系列商标的所有权 。
据公开转让说明书 , 定安澳华由李作恭、李学军父子控制 。 前述股权转让后 , 李作恭、李学军和李锡安父子三人 , 成为熊猫乳品实际控制人 。
至此 , “国资”背景退出熊猫乳品 , 熊猫乳品由“国企变民企” 。
而原由国有控股企业浙江粮油拥有的“熊猫”乳品类系列商标 , 也归李作恭父子所有 。
2012年 , 李作恭父子以60万元受让的“国有商标” , 两年后却至少溢价16.41倍 。
据公开转让说明书 , 2014年7月31日 , 熊猫乳品股东定安澳华、郭红、李锡安拟用货币资金及“熊猫”乳品类系列商标所有权置换其此前用于出资的两项非专利技术 。 其中“熊猫”乳品类系列商标所有权作价1,000万元 。

据中都国脉(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都国脉”)2014年7月20日出具的中都评报字【2014】174号《资产评估报告书》 , 确认“熊猫”乳品类系列商标(中国21803号、1482254号、1165065号、1165066号 , 香港19590358号 , 范围均为炼乳、奶油等)专用权价值1,044.74万元 。
即2012年4月 , 李作恭父子控制的安定澳华以60万元受让了11项“熊猫”乳品类系列商标 。 而中都国脉2014年7月出具的评估报告显示 , 仅其中5项“熊猫”乳品类系列商标专用权价值便高达1,044.74万元 , 令人费解 。
也就是说 , 李作恭父子以60万元受让所得的商标 , 两年后或至少溢价了16.41倍 。
对于商标转让价格差异巨大的原因 , 熊猫乳品曾在公开转让说明书披露 。
据公开转让说明书 , 2010年7月浙江粮油将“熊猫”乳制品系列商标以30.99万元转让给浙江东日 , 以及2012年4月浙江东日将“熊猫”乳制品系列商标以60万元转让给安定澳华 , 其转让价格或分别依据浙江万邦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邦评估”)出具、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坤元评估”)出具的评估报告 。
据万邦评估出具的浙万评报[2010]第25号评估报告 , 截至评估基准日2009年6月30日 , “熊猫”乳品类系列商标的所有权评估价值为30.99万元 。

据坤元评估出具的坤元评报[2012]第98号评估报告 , 截至评估基准日2011年12月31日 , “熊猫”乳品类系列商标的所有权评估价值为60万元 。
且公开转让说明书显示 , 上述两次评估价值 , 与中都国脉2014年7月20日作出的评估价值差异巨大 , 主要是受2001年浙江粮油与当时熊猫乳品股东澳华乳品、李作恭间的约定所影响 。 按浙江粮油与澳华乳品、李作恭约定 , 熊猫乳品可无偿使用“熊猫”商标的独家使用权 , 直至2020年12月31日 。
受此影响 , 万邦评估、坤元评估对“熊猫”乳制品系列商标的评估价值 , 需扣除熊猫乳品对“熊猫”商标在2020年12月31日前独家使用的影响 。
在公开转让说明书中 , 熊猫乳品坦承 , 万邦评估、坤元评估对“熊猫”乳制品系列商标的评估价值 , 均未体现出商标的真实价值 。 而中都国脉2014年7月20日出具的评估报告 , 则体现了商标真实价值 。
也就是说 , 2001年的一出“熊猫乳品可无偿使用商标直至2020年”的约定 , 或致使“熊猫”系列商标估值不足百万元 。 而“熊猫”乳品类系列商标由国企转让给民企的过程中 , 其转让价格未能体现商标真实价值 , 其间是否导致国有资产受侵蚀?不得而知 。

二、董事郭红曾“低价”受让实控人股权 , 曾系昔日国有股东浙江粮油“董监高”之一
问题远未结束 , 董事郭红曾“低价”受让实控人持股有的熊猫乳品股权 。
2005年5月30日 , 李作恭、李锡安与郭红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 李作恭将其持有熊猫乳品3%的股权(出资额15万元) , 以2.38元/注册资本的价格转让给郭红 , 李锡安将其持有熊猫乳品6%的股权(出资额30万元) , 以2.38元/注册资本的价格转让给郭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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