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陈国力:新时代保险资产管理业的机遇和挑战( 二 )


配套资管新规的保险资管产品办法发布实施 , 推动保险资管业进入新的发展阶段 。 保险资管产品是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为满足保险资金长期配置需要而创设的资管产品 , 主要包括债权投资计划、股权投资计划、组合类资管产品等 。 这些产品大部分直接投向具体项目和实体经济 , 链条短、嵌套少、不存在资金池 , 既体现了资管产品的普遍特征 , 又具有鲜明的行业特色 , 一直按照保险资金的风险偏好接受严格监管 , 总体运作审慎稳健 , 形成了京沪高铁、南水北调、西气东输等一批有影响力的项目 , 在引导长期资金参与资本市场、支持实体经济、服务国家战略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 截至2019年末 , 35家保险资管机构共管理保险资管产品余额2.76万亿元 , 其中债权投资计划1.27万亿元 , 股权投资计划1200亿元 , 组合类资管产品1.37万亿元 。
与自身纵向对比 , 保险资管产品取得了长足进步 , 但与其他金融机构相比 , 保险资管产品业务发展还有较大差距 。 从绝对规模看 , 2019年末 , 公募基金16.36万亿、主动管理类信托10.95万亿的管理规模 , 分别为同期保险资管产品规模的近6倍和近4倍 。 从保险资金委托人角度看 , 保险资管产品占保险资金运用余额仅在15%左右 , 产品化率有待提升 。 从保险资管机构角度看 , 2019年末 , 保险机构持有保险资管产品的68.78%;信托公司、商业银行、券商等非保险资金持有其余的31.22% 。 保险资管产品仍主要以保险机构为主要客户 , 市场化程度有待提升 。 这与保险资产管理以账户委受托、保险资管产品起步较晚有一定关系 。 债权投资计划从2006年起步 , 组合类资管产品则是从2013年才开始试点 。 另一方面 , 保险资管产品早在2016年就采取了去通道、限嵌套等规范措施 , 没有太多的历史包袱 , 有利于轻装上阵 。
2020年3月 , 银保监会发布《保险资产管理产品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 作为《资管新规》配套政策 , 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 。 《办法》在精神上高度契合《资管新规》要求 , 很多规定都是和《资管新规》精神保持一致 , 同时将资金和资管分开 , 按照“产品市场化、管住投资人”的原则进行处理 , 为保险资管产品的市场化竞争和创新发展打开了广阔空间 。 比如 , 明确法律关系为信托关系 , 资管产品财产具备独立性 , 有利于保险资管产品业务的市场化发展;又如 , 在坚持保险资管产品私募定位的同时 , 首次明确可以向合格的个人投资者发售 , 高净值客户有了长期资产管理的新渠道和新工具;再如 , 依据产品资金是否来源于保险资金对保险资管产品的投资范围进行了区分 , 对于非保险资金投资的保险资管产品 , 其投资范围与其他资管产品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 同时考虑到保险资金的特殊性 , 保险资金投资的保险资管产品的投资范围应当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的有关监管规定 。
充分发挥长期资金管理优势 深度参与财富管理市场
在长期服务保险资金的过程中 , 保险资管机构逐步建立了长期投资、稳健投资、价值投资的投资文化 , 形成了大类配置、长期配置和战略配置的核心专长 , 建立了全面审慎的风险管理体系 。 拥有这些核心能力和优势 , 保险资管参与财富管理市场的竞争就有了底气 。
管理长久期资金的能力 。 保险资金具有期限长、规模大、有刚性成本约束等特点 , 始终面临固定的资金成本 , 资金收取和支付的流动性要求 , 获得超出负债成本的长期、稳定绝对收益是管理长久期资金的基本要求 。 保险资管机构在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的市场份额份额分别达到73%和65% , 充分表明了长期机构投资者的认可 。
绝对收益获取能力 。 保险资金是负债资金 , 客观上要求获取长期稳定的绝对收益 。 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注重资产配置而非交易 , 注重长期投资而非短期收益 , 固定收益类投资和信用风险管理能力较突出 。 新形势下 , 保险资管要巩固固定收益领域的领先优势 , 以产品方式输出管理能力 , 满足净值化管理时代人民群众对低风险、低波动的绝对收益产品的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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