碰瓷|官宣:这就是“碰瓷”!( 二 )


实施“碰瓷” , 采取转移注意力、趁人不备等方式 , 窃取、夺取他人财物 , 符合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二百六十七条规定的 , 分别以盗窃罪、抢夺罪定罪处罚 。
《指导意见》还对“碰瓷”案件中共同犯罪、黑恶势力犯罪的认定和从严从重惩处予以明确 , 规定对于符合黑恶势力认定标准的 , 应当按照黑社会性质组织、恶势力或者恶势力犯罪集团侦查、起诉、审判 。
实施“碰瓷” , 尚不构成犯罪 , 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 , 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 从而实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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