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接孩子放学半路被查酒驾 交警作出暖心举动获“理解”
扬子晚报网10月16日讯(通讯员 孔凌云 於荣荣 采访人员 万凌云) 日常生活中,酒后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已经成了绝大多数驾驶人的共识,但是很多驾驶人还没有意识到“隔顿酒”“隔夜酒”的危害。10月15日下午,在镇江丹徒区辛丰集镇,一名车友早上喝酒,下午开车时被查酒驾。。扬子晚报|接孩子放学半路被查酒驾 交警作出暖心举动获“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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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日下午3时10分左右,丹徒交警大队龙山中队组织警力,在辖区辛丰集镇派出所路段开展违法行为整治。此时,一辆黑色摩托车在经过检查点时,民警马上就闻到一股明显的酒气。前方民警迅速将该车拦停,经询问,驾驶员刘某存在酒驾嫌疑。民警当即要求其下车,接受检测。
但是,刘某却焦灼地告诉民警:“我这会儿正去接放学的儿子,自己被带走了,孩子怎么办?”了解情况后,因刘某涉嫌酒驾,为了不耽误接孩子,龙山中队民警答应帮刘某去辛丰中心小学接孩子。随后,交警驾驶警车带着酒驾男子赶到学校门口,正好赶上孩子放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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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
因刘某妻子还未下班,家中无人,交警又带着父子二人,一起去往中队配合调查。
在中队,民警安顿好孩子后,对刘某进行呼吸式酒精仪检测。经检测,刘某体内酒精含量为 55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
【扬子晚报|接孩子放学半路被查酒驾 交警作出暖心举动获“理解”】刘某告诉民警,自己是上夜班的,15日凌晨2时下班回家。此后,为了好好睡一觉,一大早就喝了三两白酒,之后一直睡到下午赶上接孩子。
“他认为经过一觉,已经酒醒,哪知道还会酒驾?”民警告诉采访人员,说到这里,刘某满脸无奈。
刘某因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丹徒交警对刘某开具 《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机动车驾驶证、罚款1000元、驾驶证暂扣半年并记12分的行政处罚。
待一切事务办妥后,民警驱车将刘某父子二人送回家。
民警告诉采访人员:“离开前男子表示,此次虽然被处罚,但交警的处理方式很人性化,自己能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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