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网|男子非法携带管制器具被拘留5日


北京联盟_本文原题:男子非法携带管制器具被拘留5日
法治日报全媒体采访人员 唐荣 通讯员 金珵骍
10月21日13时许 , 一男子携带了一把带自锁装置的弹簧刀进入广东深圳北站乘车 , 被深圳北站派出所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
光明网|男子非法携带管制器具被拘留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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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 , 该名男子姓柳 。 据其交代 , 该弹簧刀是他在东莞路边捡的 , 觉得好玩便一直带在身上 。 根据《公安部关于管制刀具认定标准》认定 , 柳某所携带弹簧刀属于国家规定的管制刀具 , 民警当场对刀具进行了收缴 , 并向柳某普及了法制教育 , 告知其携带管制器具进入公共场所可能造成的社会危险性 。 柳某当场表示非常后悔 , 并保证以后不会再犯 。
深圳铁路公安温馨提示广大旅客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 , 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 , 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 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
根据《公安部关于管制刀具认定标准》的通知 , 凡符合下列标准之一的 , 可以认定为管制刀具:
【光明网|男子非法携带管制器具被拘留5日】(1)匕首:带有刀柄、刀格和血槽 , 刀尖角度小于60度的单刃、双刃或多刃尖刀 。
(2)三棱刮刀:具有三个刀刃的机械加工用刀具 。
(3)带有自锁装置的弹簧刀(跳刀):刀身展开或弹出后 , 可被刀柄内的弹簧或卡锁固定自锁的折叠刀具 。
(4)其他相类似的单刃、双刃、三棱尖刀:刀尖角度小于60度 , 刀身长度超过150毫米的各类单刃、双刃和多刃刀具 。
(5)其他刀尖角度大于60度 , 刀身长度超过220毫米的各类单刃、双刃和多刃刀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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