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晖|女子被发现在坟头,衣物残破不堪,更让人难以接受的是……( 二 )


2000年 , 王晖以优异的成绩考上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 。 2003年底 , 学校统一组织去检察院实习 , 王晖被安排在佛山市检察院公诉科 。 有一次 , 他帮检察官去给法医送一份尸体解剖报告 , 一张尸体解剖的照片把他吓得不轻 。 被害人的头皮被一层层掀开 , 并且露出两排牙齿 。 后来王晖把受到惊吓的事情告诉了师父 , 师父语重心长地说:“一名优秀的检察官不应当害怕尸检 , 而是要通过一张张照片、一份份报告 , 结合调查分析去发现案件背后的真实情况 , 查明真正的罪犯 , 还被害人以公正 。 ”之后师父还拿来更多交通肇事、故意伤害的卷宗给王晖学习 。
当这次实习结束之后 , 王晖的心里总是挂念着那些案件 , 他觉得在许多案件的背后 , 都关系着一些人的命运 , 他也想亲自去那些命案现场 , 看看检察官是如何办案的 , 是如何帮助那些受害者的 。
2004年7月 , 王晖如愿地考入佛山市三水区检察院 。 2010年 , 王晖调入广东省检察院公诉二处 , 从担任副科长、科长、检察员到入额检察官 , 他一直把务实和抠细节放在首位 。
广东省检察院内设机构改革后 , 王晖到第二检察部工作 , 负责综合指导工作 。 第二检察部也叫重大犯罪检察部 , 办理危害国家安全、危害公共安全和故意杀人、抢劫、毒品犯罪等重大犯罪案件 , 以及死刑上诉案件 , 并负责上述案件的对下指导 。 而王晖所在的综合指导组 , 既办理重大犯罪案件 , 又服务、保障第二检察部检察官办案 , 也因此 , 王晖承办的案件 , 多数为疑难复杂案件 。
揭开精神病人死亡疑云
王晖曾经办理过一起精神病人被害死亡的案子 , 从被害人遭到侵害 , 到最终失血过多死亡 , 所遭受的伤害不言而喻 。 只是该案的被告人钟某东一直拒不认罪 。
2015年8月24日 , 梅州市中级法院以事实不清 , 证据不足 , 判定被告人钟某东无罪 。 2015年9月9日 , 梅州市检察院向广东省高级法院提出抗诉 , 最后这起复杂的案件交由王晖承办 。
案件的问题到底出在哪里 , 还有哪些证据还没弄清楚?王晖决定亲自走访案发现场去寻找答案 。
患有精神疾病的李小花(化名)是在2013年10月21日清晨 , 被同村的村民在山上发现的 。 当时李小花身上的衣服已经残破不堪 , 坐卧在半山的坟头中间 , 下体和草丛上有几摊血迹 , 眼神中充满着恐惧与痛苦 , 村民见状立马报了警 。 后来由于伤势过重 , 失血过多 , 李小花还没来得及转去医院救治就已经死亡 。
王晖查阅了全部卷宗 , 案发时目击证人证实 , 他们看到李小花时 , 她还有意识 , 嘴里发出“嗷嗷”的声音 , 想告诉目击者伤害她的人是谁 , 但又说不清楚 。 一想到当时的场面、被害人的无助 , 王晖感到沉沉的责任 。
案件怎么继续查下去 , 现场到底发生过什么?王晖知道 , 决定案件的关键证据就是细节 。 为了补强证据 , 他不想放过蛛丝马迹 , 决定模拟犯罪嫌疑人可能走过的路线 。
从监控画面显示的内容来看 , 犯罪嫌疑人钟某东和被害人李小花是在一家夜宵店附近遇上的 。 在驱赶李小花时 , 他拿着啤酒瓶砸向李小花 , 李小花则用手挡住 , 之后又发生了什么?王晖想要把这些谜题一层层剥开 。
他注意到 , 李小花身上有烧伤、瘀紫伤、啤酒瓶割伤和致死的伤等四种形态的伤害 , 可以说犯罪嫌疑人在驱赶过程中用手和啤酒瓶打李小花留下的瘀紫伤 , 已经构成伤害的行为和伤害的后果 , 即便后面的案件事实无法查明 , 犯罪嫌疑人也已经构成故意伤害罪 。
王晖|女子被发现在坟头,衣物残破不堪,更让人难以接受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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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能够更好地证明犯罪嫌疑人的作案时间 , 从夜宵店走到电器店 , 王晖在这条路上走了好几遍 。 路途并不远 , 根据目击证人反馈的时间 , 他推测犯罪嫌疑人驱赶李小花走到电器店的时间应该是凌晨1点37分至1点45分 , 为什么侦查机关从电器店调取监控的时间显示是凌晨1点27分03秒至1点30分41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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