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信息怎么用?人脸识别能用在哪里?滥用个人信息怎么罚?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都厘清了( 二 )
此外 , 草案还要求 , 个人信息处理者在紧急情况下为保护自然人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处理个人信息却无法及时向个人告知的 , 个人信息处理者应当在紧急情况消除后予以告知 。 “这一规定较好地平衡了各方面的权利 。 例如 , 在处置突发公共事件时 , 有时需要收集或调取个人信息 , 可能来不及告知个人信息主体 , 但相关机构在处置完毕后应当告知个人信息被收集人 。 ”左晓栋说 。
滥用个人信息企业还能“自罚三杯”吗?草案大大提高处罚标准
此次草案提出的处罚标准也引发舆论关注 , 过去营收过百亿、千亿的企业因滥用个人信息或强制索权被处罚十几万的情况也将越来越少 。
草案提出 , 违反本法规定处理个人信息 , 或者处理个人信息未按照规定采取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的 , 情节严重的 , 由履行个人信息保护职责的部门责令改正 , 没收违法所得 , 并处五千万元以下或者上一年度营业额百分之五以下罚款 , 并可以责令暂停相关业务、停业整顿、通报有关主管部门吊销相关业务许可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
长期从事个人信息安全研究的北京安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王新锐认为 , 草案虽然在固定处罚数额上低于欧盟的《一般数据保护条例》(GDPR) , 但其提高了处罚的营业额占比 , 同时还可施加停业整顿、吊销执照等行政措施;在上限处罚数额的适用范围上 , 草案未予以特殊规定 , 因此当满足情节特别严重的定义时 , 上述处罚措施可适用于所有违反规定的行为 。 从这两方面看 , 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的处罚力度不小 。
【个人信息怎么用?人脸识别能用在哪里?滥用个人信息怎么罚?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都厘清了】“相较于GDPR中所规定的罚款最高额为企业上一年‘全球营业额的4%’ , 草案中并未对企业上一年度‘营业额的5%’是境内还是全球进行范围说明 。 ”王新锐等人建议 , 有关部门可对相关处罚门槛做进一步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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