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制 证监会:条件已逐步具备 正在研究全市场推广注册制( 二 )


【注册制 证监会:条件已逐步具备 正在研究全市场推广注册制】李超认为 , 注册制改革不是简单的股票发行制度改革 , 而是资本市场“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关键改革 , 同时也需同步对其他基础制度进行改革 。 历史上 , A股发行制度曾进行过多次改革 , 在优化发行定价、加强信息披露、强化市场约束等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 。 本次注册制改革是对股票发行制度的根本性变革 , 涉及到一系列基础制度的优化 , 同步推进承销、交易、退市、投资者保护等各环节关键制度创新 , 改革的系统性、全面性、协同性超过以往 。 改革效果不能只看发行上市环节 , 也要看其他基础制度的实施成效 。
对此 ,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数字经济研究院执行院长、教授盘和林在接受北京商报采访人员采访时表示 , “全面实施注册制 , 需要监管焦点后置 , 如果没有持续的上市公司持续监管 , 市场会出现劣币驱逐良币现象” 。
证监会首席律师法律部主任焦津洪在金融街论坛年会分论坛上亦谈到 , 为了保障注册制改革顺利推进 ,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创业板、科创板司法保障意见 , 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纪要以及全国法院审理债券纠纷案件的座谈会纪要等一系列针对资本市场的实际情况 , 实际的问题所做的司法政策性文件都非常有力地支持了资本市场的发展 。
焦津洪还表示 , 下一步将从落实新证券法、加大对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法律保障、完善市场结构及交易结算法律制度 , 推动制定期货法、强化中介机构的作用和机构投资者引领稳定市场的作用等几个方面推进和深化法治建设 , 进一步梳理完善与注册制改革相关的各项制度规则 , 为未来全面实施注册制做好充分的法律准备 。
北京商报采访人员刘凤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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