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重动物的生存和境遇,就是尊重人自身

尊重动物的生存和境遇 , 就是尊重人自身澎湃新闻尊重动物的生存和境遇,就是尊重人自身
宠物管理并不是一件太复杂的事情 , 真正复杂的 , 是人性 。我家收养的第一只猫“大乔”(公猫) , 完全出于一次意外 。那时它一直在我们小区里晃荡 , 有一天偶然地站在了我家窗口 。 我老婆不谨慎地拿了几颗狗粮放在手里给它 。 它大概是饿狠了 , 一口下去就把她的手给咬破了 , 吓得我赶紧带她去打狂犬疫苗 。我对它有些怀恨在心 , 所以尽管之后的一个月时间 , 它一直在我家的窗口游荡 , 虽然也给它吃的 , 但是我并不打算收养它 。 哪怕有时候刮风下雨 , 它躲在空调机上避雨 , 看着可怜 , 我也狠着心不让它进门 。 它也没有勉强 , 只是游荡着 , 每天我们上班时 , 把我们送到小区门口 , 然后就回去 。那一天早上 , 我们快出门的时候 , 听见空调铛铛铛一声声作响 , 赶紧跑出去看 , 是一个大概十来岁的小男孩 , 拿石头在打它 。 我们马上冲出去护着 , 然后大叫道:干嘛打它 , 它又没有得罪你 。这时候冲出来一位中年男子 , 冲着我们吼道:关你们屁事 , 打流浪猫怎么样?打死它也跟你们没关系 。吵了一架之后 , 无疾而终 。 但是我们知道再也无法坐视不理 , 就让它进了门 。这是我们的幸运 。 它是一只极其乖巧粘人的小猫 , 脾气十分温顺 , 每天都要爬到身上和我们亲热 。 但是它有严重的应激反应 , 只要家里来了陌生人 , 它一定会躲起来 , 怎样也不肯出来 , 一直到它能够确认来人是我们的朋友亲人 , 之后就开始发嗲 。每次看见它这样 , 我们就很心酸 。在太原国家电网门口 , 保安用开水烫怀孕的流浪母猫 , 导致腹中五只小猫当即死亡 , 其后母猫也救治无效死亡的新闻 , 的确非常令人愤怒 。 但这样的义愤与谴责 , 最终基本无效 , 既不能防止未来虐待动物事件的发生 , 也不会让流浪动物的处境变得更好 。我们在过去看到过不少虐猫、虐狗的新闻 , 其中夹杂着烈性犬咬死人的新闻 , 使人们对于城市流浪猫狗和宠物的态度矛盾重重 。 一方面 , 人们对于流浪猫狗的处境报以一定同情 , 并对于那些丧心病狂虐待流浪动物的行为痛恨痛斥;但是另一方面 , 对于城市中日益增加的流浪动物数量忧心忡忡 , 对于猫狗攻击路人的行为极其担忧和愤怒 。这样的矛盾心理 , 可谓不值一哂 。 因为人们无法充分理解的是 , 这根本就不是一回事:前者所涉及的事情 , 是人性;而后者所涉及的事情 , 是法律 。从现代社会建立以来 , 人们对于生命权的概念在不断地扩展 。 在文艺复兴时期 , 人性的崛起使欧洲思想家们借用古希腊哲学家普罗泰格拉的格言 , 喊出了“人是万物的尺度”这样的响亮口号 , 它背后所倡导的理念 , 是人人平等 , 是将人性从宗教的束缚中解放出来 。但这一格言同时还蕴含着深刻的科学哲学观念 , 它催促人们去研究和征服自然 , 从而提高人类的福利 。 在这样的精神鼓舞之下 , 出现了大航海 , 工业革命和资本主义大爆发 。而现代社会在工业革命的后遗症 , 环境污染、生物大灭绝、海洋和气候危机中逐渐意识到 , 人类并不是万物的主宰 。 当人们过度开发自然的时候 , 自然会反噬人类 , 给人类自身造成生存危机 。 于是 , 生命权逐渐从人类身上 , 扩展到动物 , 甚至扩展到植物 。动物福利主义 , 是从19世纪就开始的一项动物权利运动 , 到1960年代 , 逐渐成为各国的立法 , 到现在为止 , 已经有100多个国家设立了与动物福利相关的立法 。 按照联合国世界动物卫生组织的定义 , “动物福利是指动物如何适应其所处的环境 , 满足其基本的自然需求 。 科学证明 , 如果动物健康、感觉舒适、营养充足、安全、能够自由表达天性并且不受痛苦、恐惧和压力威胁 , 则满足动物福利的要求 。 ”如果说这样的要求看似繁缛的话 , 那么最简单的一个概念就是 , 尊重动物的生存与境遇 , 便是尊重人自身 。 因为人就是从被可以任意虐待、奴役和杀害之中 , 通过不断的抗争和努力 , 才发展成为平等的一个物种 , 而现代文明的基本标志 , 就在于对于他人的生命权的尊重 。如果我们能够理解人的生命权 , 也就能够理解动物的生命权 。 动物福利主义的缺失 , 并不是因为我们对于动物权利理解的不足 , 而是我们对于人的生命权的理解和尊重不足够 , 我们对于人性 , 也就是人之所以为人这件事情的理解不足够 。当我们自己的权利容易被侵夺和支使的时候 , 我们自然而然的反应 , 就是去侵夺和支使我们能够侵夺和支使的生命 , 比我们弱小的、弱势的、更加缺乏保护和依靠的人 , 以及动物 。虐杀动物 , 除了极少数的心理疾病人群之外 , 多数是弱势人群对于更加无助的动物的侵害 , 它更多的是对自我弱势心态的移情和转移 。如果是这样的话 , 那么岂非对于虐杀动物的恶行无解?不是 。 现代社会的人人平等观念 , 并不能真正地导致社会的公平、公正和正义 。 事实上的不平等是真实存在的 。 但是 , 现代社会之所以被称为文明社会 , 是因为我们建立了一套公共有效的秩序 , 从而防止“每个人与每个人的战争“的发生 , 因而也防止了包括私刑、血仇甚至看上去是“侠义”行为的类似于基督山伯爵式的复仇 。 哪怕是弱势群体被侵害 , 被剥夺 , 被欺凌 , 他们/她们也只能通过法律手段去逐渐地追求公正和正义 。因而 , 对于虐杀动物问题的根本性解决 , 在于立法 , 是通过法律的形式 , 制止和惩罚那些不尊重动物基本权益、侵害文明原则和伤害人性尊严的行为 , 这种行为 , 应当明确列为犯罪行为 。 它甚至与动物福利无关 , 它只是对现代文明原则和法治精神的一种确认 。而至于流浪猫、流浪狗的减少 , 核心在于 , 其一 , 对宠物繁育场的监管和管理 , 其二 , 对于购买宠物者的权利约束 。 因为城市流浪猫流浪狗的增加 , 问题的核心在于遗弃和遗失 。另外 , 对于那些由于疏于对宠物的管理造成人身伤害 , 畜养烈性宠物(包括藏獒、罗威纳犬)行为 , 同样需要纳入法律监管的行列 。宠物管理并不是一件太复杂的事情 , 因为人类对常见动物的研究和理解 , 已经足够让我们形成一套完整的法律法规 , 来进行有效的约束 。 而真正复杂的 , 是人性 。 是什么造成了人们对于动物持续不断的虐杀和残暴?因为有的人 , 人性的进化还没有全面、完全进化到文明的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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