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让|媒体刊文谈影视制作方低毛利收益痛点:应让平台和制作方双赢
_原题为 媒体刊文谈影视制作方低毛利收益痛点:应让平台和制作方双赢
当前的影视产业普遍存在这样的“痛点”:一部影视作品在爱奇艺、优酷、腾讯等平台上线过程中 , 作品的内容制作公司须接受平台设置的价格回报限制 , 最后除了拿回制作成本外 , 最多只能获得50%至100%的毛利收入 。 这一低毛利收益回报 , 还只是属于优质内容公司 , 剩下的一般内容制作方甚至连这种低毛利“打工”的入场资格都难以获得 。
事实上 , 这一现象存在已久 , 从业者也习以为常 , 甚至默认为是“行规” 。 实际上 , 这反映了业内不愿求新求变的惯性思维 , 是一种缺乏大视野和大格局的不良心态 , 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影视产业向更高质量发展 。
客观而言 , 造成内容制作方低毛利收益的根本原因是由于长期以来无法实现与消费者(C端)直接对接 , 从而一直被动保持着面向平台的对接模式 。 作品先卖给平台后 , 平台自然就开始承担片子的盈收风险 , 为了赚回成本 , 肯定会在进价的基础上提价后再出售给受众 , 而且为了自身利益 , 网络平台也希望让内容生产方成为廉价劳动力 。 本质上说 , 这是市场发展的选择 , 也是目前大平台实行“广告+会员”模式带来的必然结果 。
那么 , 是否存在一种策略 , 可以让平台和内容制作方实现双赢呢?答案是肯定的 。 仔细分析消费者心理 , 就可以找到突破口 。
当前 , 消费者已经养成为自己喜欢的内容付费的习惯 。 而且 , 为这一内容付费后 , 如果不用迁就平台播出时间 , 而可以随时随地一键获取内容 , 那就最好不过 。 沿着这样的消费思路 , 一种新的平台运营模式便浮出水面 。
研究显示 , 与旧模式相比 , 新平台的盈利方法主要包括3点:一要采取纯粹的单片付费模式 , 不要兼顾会员模式 。 即便存在会员收费制度 , 也要为单片模式做价格推广;二要把作品的定价权交给内容方 , 要在一定指导价格内 , 让内容方根据大数据统计分析 , 完成单片付费定价;三要挣该挣的钱 , 把主要的利润让给内容方 , 平台只拿三成到四成利润 。
举例而言 , 假设你与三五好友对拍摄故事片很有兴趣 , 便一起构思策划 , 拍了一部5集的优秀故事短片 , 每集10分钟 。 你们将这个故事片放到了平台上 , 定价4元每集 。 刚开始可能无人问津 , 但由于故事拍得精彩 , 该片口碑越来越好 , 不断有人愿意登录平台付费购买 。 久而久之 , 购买者达到了500万人(这个数据远远低于爱奇艺、优酷的当前会员数量) , 一共产生了大约1亿元的税前收入 。 平台拿少部分利润 , 制作方获得了五六千万元的税前收入 。 在这一过程中 , 平台貌似出让了不少利润 , 但实际上会吸引更多好作品参与 , 降低了内容方进入门槛 , 优质作品量的提升会使得平台方的总体回报更多 。
如今 , 这一设想已经在某些平台有所实践 。 我们有理由相信 , 随着消费领域中“跨过经销商 , 直达消费者”模式在各行各业的不断普及优化 , 影视产业也将迎来盈利模式的变革 。 未来 , 让平台和内容制作方都有利可得 , 就会实现真正的良性互动 , 更加生机勃勃的高质量影视生态也将出现 。
(原题为《努力让平台和制作方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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