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做好基层食品安全监管 保障“绿色食品”安全生产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政协在对城镇乡村食品质量安全调研中发现,虽然城镇食品质量安全在公众关注下呈现出不断好转的良好态势,但农村牧区的食品安全监管仍然存在许多问题,需要引起关注 。
农村牧区食品加工行业多是以家庭为单位的小作坊生产模式,登记备案及营业证照手续不齐全,生产设备陈旧,卫生保证能力差;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安全意识淡薄,以低成本攫取高利益的经营目的下,在种植蔬菜、农作物的过程中过量施肥、过量喷洒农药,在制作奶制品过程中添加色素和防腐剂,侵害着消费者身心健康安全 。
同时,多数的果蔬暖棚、奶食品制作、菌菇生产、农谷产品加工厂均存在着季节性销售模式,增加了农副产品加工行业的隐蔽程度,加大了政府职能部门日常监管的难度;基层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工作人员缺乏担当意识,依赖于传统的监管方式和手段,对新的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理解不够透彻,致依法执法推行力度不强,监管不够到位 。
“农村牧区负责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人员均是其他部门调任或兼职干部;基层站所人员配备结构不够合理,专业性人才流动性强,基层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人员下沉力严重不足;各行政职能部门的监管存在‘九龙治水’现象,容易出现食品质量安全监管的漏洞 。”通辽市政协委员朝克说 。
为此,通辽市政协建议:在农村牧区加大新修订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广泛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努力构建全社会共同参与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的格局,保障绿色食品“原生态、无污染”的本质 。
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不定期对农村牧区和城乡结合部重点区域进行无缝巡查,要充分发挥群众参与监督的作用,构建“政府监管+群众监督”的监管机制,筑牢食品安全的第一道防线;政府监管部门不定期组织生产经营者,开展食品质量安全专题培训,全面提升生产经营者的安全意识 。
【食品|做好基层食品安全监管 保障“绿色食品”安全生产】各级政府根据地区、习俗、环境、人文等因素,统筹谋划专业性人才的引进工作,增强监管工作有序性和长效性;加强基层农副产品质量安全联合执法的建设,提高农副产品、奶制品的质量安全水平,更大力度抓好农村牧区绿色产品的生产质量安全,完善农副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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