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酒后杀害两岁幼童被判死刑真相是什么?男子酒后杀害两岁幼童被判死刑背后的真相( 四 )


庭审现场2018年5月19日中午 , 刘正球陪同岳父母在亲戚家吃午饭后 , 将厨房的一把水果刀拿走 , 准备作为行凶工具 。 当晚 , 刘正球住在岳父位于湘阴县玉华乡某村的家里 , 趁被害人刘某军、刘某春、肖某娥等三人睡觉时 , 持羊角铁锤将三人杀害 , 并将肖某娥身上的黄金耳环取走 。 之后 , 刘正球携带水果刀骑摩托车到湘阴县某饭店附近等妻子刘某年下班 , 并带其返回岳父家 。 两人进入刘某年的卧室后发生争执 , 刘正球遂多次用手扼压被害人刘某年颈部致其死亡 , 并将刘某年身上的黄金耳环、黄金项链取走 。 5月20日下午 , 刘正球在自己家中服毒自杀未遂 , 被公安民警抓获 。
男子酒后杀害两岁幼童被判死刑真相是什么?男子酒后杀害两岁幼童被判死刑背后的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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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现场
法院审理认为 , 被告人刘正球非法剥夺他人生命 , 致四人死亡 , 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 。 其犯罪手段特别残忍 , 情节特别恶劣 , 后果特别严重 , 社会影响极坏 , 依法应当判处死刑 。 被告人刘正球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 属坦白 , 但不足以据此从轻处罚 。 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 (: 岳阳中院对刘正球故意杀人案一审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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