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会计师|共享会计师财税分享:这笔即征即退税款作为不征税收入好吗?

共享会计师|共享会计师财税分享:这笔即征即退税款作为不征税收入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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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日文章中 , 会计专家高淑梅以案例计算得出结论:即征即退税款作为征税收入较好 。 本篇文章中的会计师刘小艳又给出了另外的建议 。 让我们一起看看到底是怎么回事吧 。
共享会计师|共享会计师财税分享:这笔即征即退税款作为不征税收入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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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我公司销售其自主开发生产的一制图软件 , 符合按照国家有关规定 , 适用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2020年10月份收到增值税退税款800万元 , 我公司预计2020年会计利润可以达到2000万元(除补助引起的税会差异外 , 无其他纳税调整事项) 。
公司准备在2020年10月份购入价值1400万的机器设备并投入使用 , 其中用自有资金支付600万元 。 其他有这笔800万的退税款来支付 。 采用直线折旧法(不考虑净残值) , 折旧年限10年 , 暂不考虑相关税费 。 请老师筹划下:这笔退税款 , 我公司是作为征税收入好 , 还不作为不征税收入好呢?我公司2020年处于“两免三减半”优惠期的第3年 。
答:
共享会计师注册专家刘小艳计师回答道:
共享会计师|共享会计师财税分享:这笔即征即退税款作为不征税收入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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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刘小艳中级会计师
您好 , 收到的这笔退税款 , 应作为不征税收入的好 , 其退税款专门用于软件研发生产购置的设备 , 要单独设账 , 单独核算;设备的折旧支出也不得抵扣所得税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规定:取得的即征即退增值税款 , 由企业专项用于软件产品研发和扩大再生产并单独进行核算 , 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 ,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
既然作为不征税收入从应纳税收入总额中扣除了 , 那么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 , 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 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资产 , 其计算的折旧、摊销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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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会计师|共享会计师财税分享:这笔即征即退税款作为不征税收入好吗?】小编:请仔细对比着两篇不同文章对即征即退税款的看法 , 使用专家建议的方法分别计算 , 相信你就可以得到想要的答案 。
本文由共享会计师原创 , 关注后可以了解更多的财税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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