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缴获银行卡,共抓获涉案人员104人

10月27日 , 长沙市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断卡”行动中的部督“4·30”专案 , 警方在该案中抓获涉案人员104人 , 其中有83人 , 为了赚钱竟将自己的银行卡对外出售 。
今年4月 , 长沙市雨花分局接群众举报 , 反映有人以高额报酬大量租用他人银行卡 。 警方迅速核查 , 发现一个大量租用银行卡、成员众多的犯罪团伙 。
4月30日 , 长沙市成立“4·30”专案组开展侦查工作 , 经过6个月的缜密侦查 , 掌握了以郭某嘉、李某为首的大量租用银行卡“四件套”为境外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支付结算的犯罪团伙 , 查清了该犯罪团伙的组织架构 。
10月15日 , 专案组在山东、江苏、福建、广东、湖南等5省的11个地市开展集中收网行动 , 共抓获涉案人员104人 , 现场缴获银行卡、U盾、手机、电脑等作案工具500余件 , 冻结涉案银行账户175个 。
经审讯得知 , 去年5月 , 郭某嘉在一次聚会上认识了台湾人“小杰”和高桥大市场台湾展馆商管员李某 。 “小杰”自称在台湾做线上娱乐 , 需要大批个人银行卡来收取结算赌资 , 并邀郭某嘉、李某一起合作 。 郭某嘉、李某见有利可图就先将本人名下的银行卡出租给“小杰”“小杰”按每张卡2000元/月支付报酬 。
郭某嘉和李某发展了19名“代理”要求他们再发展“下线”去年11月 , 郭某嘉和李某又认识了台湾上线“尼克”同时为“小杰”和“尼克”两个上线银行卡 , 收到后 , 再通过多种快递方式转运至台湾 。
警方初步查证 , 2019年12月至今 , 该犯罪团伙各类银行卡“四件套”580余套 , 为境外网络、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分子支付结算 , 非法获利共计450余万元 。 经初步核查 , 该批涉案银行卡涉及全国各地各类电信网络诈骗案件79起 , 涉案类别主要为冒充公检法诈骗、敲诈勒索、刷单诈骗、贷款诈骗等 , 涉案金额数千万元 , 其中有一起案件涉案资金就达300余万元 。
本文相关词条概念解析:
【现场缴获银行卡,共抓获涉案人员104人】银行卡
【现场缴获银行卡,共抓获涉案人员104人】银行卡(BankCard)是由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及邮政储汇机构向社会发行的具有消费信用、转账结算、存取现金等全部或部分功能的信用支付工具 , 是存入银行款项的基本凭证 。 银行卡包括信用卡和借记卡两种 。 因为各种银行卡都是塑料制成的 , 又用于存取款和转帐支付 , 所以又称之为“塑料货币” 。 银行卡的大小一般为85.60×53.98mm(3.370×2.125英寸) , 也有比普通卡小43%的迷你卡和形状不规则的异型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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