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关系|政策来了单位能随意认定员工不胜任工作,就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吗?


南宁居民小张向私家车930咨询 , 他说今年7月3日 , 我应聘到一家科技公司 , 签订了劳动合同 , 约定试用期两个月 。 8月底 , 公司负责人找我去谈话 , 公司明确说我不胜任工作 , 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被辞退 。 我想问问公司能随意认定我不胜任工作 , 与我解除劳动关系吗?
【劳动关系|政策来了单位能随意认定员工不胜任工作,就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吗?】190926胜任工作.mp31:40
来自广西电台私家车930
采访人员咨询了相关部门 , 这家公司的做法是不合法的 。 用人单位认定职工“不胜任工作”不能仅凭主观 , 需要有公正、客观的工作考核机制 。 为此 , 公司要认定你不能胜任工作 , 需要事先对你的工作任务和工作量进行明确 , 告诉你具体量化的考核标准;在考核被认定为不胜任工作后 , 要对你进行培训或者调岗;在没有经过培训或调岗的情形下 , 是不能直接辞退的 。
劳动关系|政策来了单位能随意认定员工不胜任工作,就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吗?
本文插图

此外 , 公司即使以“不胜任”为由辞退你 , 还应将事由通知工会研究再作处理 。 而不能未经工会允许就一辞了之 。
所以 , 公司辞退你是违法的 。 你可以通过劳动争议仲裁 , 要求公司为你恢复劳动关系 , 或支付经济赔偿金 。
劳动关系|政策来了单位能随意认定员工不胜任工作,就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吗?
本文插图

《劳动部关于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不能胜任工作”是指劳动者不能按要求完成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任务或者同工种、同岗位人员的工作量 。 用人单位不得故意提高定额标准 , 使劳动者无法完成任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 , 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 , 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
采访人员:雷俊编辑:周璇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 。 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 , 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 , 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 , 谢谢 。 邮箱地址: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