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银保监会提示金融“直播带货”风险!“六大陷阱”要避开,“三大门道”要掌握!( 二 )


简单的一场“保险直播秀” , 或许仅仅是一种创新形式 , 但“带货人”的专业性及其对产品理解的深度、讲解的准确性 , 对于规范销售至关重要 。 而这些创新的形式 , 往往也会成为潜在的风险源头 。
监管多次提示消费者
其实 , 对于直播这一新形式 , 监管已进行了多次风险提示 , 或出台了专门的规范要求 。 例如 , 在2019年底 , 由央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和外汇局联合制定并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金融营销宣传行为的通知》就要求:
金融营销宣传是经营活动的重要环节 , 未取得相应金融业务资质的市场主体 , 不得开展与该金融业务相关的营销宣传活动 。
相关主体应在取得相应金融业务经营资质的前提下自行开展或委托他人开展金融营销宣传活动 。 各金融机构应当落实金融营销宣传行为的主体责任 , 切实规范本机构及合作方的金融营销宣传行为 。
2020年初 , 正是因为一场新冠疫情的冲击 , 改变了原有的生活、购物、消费等方式 , 线上化的产业链在这个特殊时期加速火爆 。 “云时代”提前到来 , 网络直播成为时下“带货”的热门渠道 。
各行各业开始转战直播带货 , 镜头面前的“导购”奋力讲解 , 激昂的言语加上“饥饿式”的营销手段 , 让金融直播卖货有了更多看点 。 但在直播过程中 , 太多简化或夸大的言辞 , 成为金融直播中的漏洞 , 风险潜行而入 。
为了紧急提醒消费者 , 地方银保监局也开始行动 。
河北银保监局
6月1日 , 河北银保监局下发的《组织开展自媒体保险营销宣传全面排查和专项治理工作》指出 , 要针对当前短视频直播平台保险营销宣传存在的不当宣传、销售误导等突出问题 , 开展专项治理整顿 , 加大对分支机构及从业人员短视频直播账号和信息发布的审核力度 , 坚决清理未经报告开设账号和发布内容的行为 , 严格追究相关机构和人员责任 。
北京银保监局
6月23日 , 北京银保监局向当地保险业下发了《关于保险网络直播和短视频风险提示的通知》 , 就保险网络直播和短视频存在的风险 , 给予辖内保险机构三方面提示 。
2020年6月28日
保险“直播带货”首个指引出炉:险企担首责 , 严禁变相打折、红包、抽奖!(调查)
“三大法门”避开直播“陷阱”
频频发出的风险提示 , 足以显示出监管对于消费者权益的重视 。 而为了更好地辨认风险 , 提高防范意识 , 银保监会给出三大关注点 。
首先要辨明直播主体资质 。 目前 , 大部分直播营销更倾向于发挥流量引导作用 , 通过直播吸引消费者兴趣后 , 以提供购买链接或线下引流的方式 , 促使消费者购买金融产品或服务 。
银保监会表示 , 消费者如有意购买 , 应弄清发布营销广告、提供金融产品或服务的主体 , 注意相应的金融机构、中介机构或人员是否具备从业资质 , 选择正规金融机构和渠道 。 不随意点击不明链接 , 不在正规金融机构销售渠道以外的页面随意提供个人重要金融信息、身份信息 , 防范欺诈风险和个人信息泄露风险 。
其次 , 看清直播内容 。 金融营销在直播场景下 , 容易出现由于直播时间限制或消费者中途观看等原因导致的信息披露不足、消费者信息获取不全等情况 。
银保监会建议理性对待直播营销行为 , 在购买前充分了解金融产品或服务的重要信息 , 如借贷产品的息费标准、实际年化利率 , 保险产品的保险责任、除外责任、缴费要求 , 理财产品的投资风险等 , 树立量入为出的消费观 , 坚持科学理性的投资观 。
当然 , 也需要警惕一些金融直播营销中信息披露不足、风险提示不到位、明示或暗示保本无风险、保收益等销售误导问题 , 避免自身权益受到侵害 。
再次 , 消费者应知悉金融消费或投资风险 。 金融产品与普通商品有所不同 , 一般需要根据消费者或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进行针对性推介 , 而直播带货模式下无法有效识别每个人的风险承受能力 , 也做不到一对一地充分沟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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