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家福超市|合肥:小区门前广场改成停车场 合家福超市到底该不该放这个“P”( 二 )


谈到该停车场能否在全体业主未同意的情况下进行备案 , 这位城管工作人员称 , 这是小区开发商与业主之间的内部矛盾 , 城管部门主要依据相关合同材料进行判断 , “如果合家福没有这个广场的独立使用权 , 那么我们会依法将备案手续撤回 。 ”
开发商说 超市不能圈占用作停车场

小区门前广场究竟是否属于全体业主所有?开发商为何把使用权给了合家福?27日上午 ,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相关人员在接受采访人员采访时表示 , 将使用权授权给合家福是因为对方已经买下广场跟前的商品房 。 “在他们房子门口 , 我们就签署协议答应他们可以长期使用 , 但他们只能使用 , 不能更改广场的用途用做停车场 。 ”这位工作人员告诉采访人员 , 小区规划此处作为门前广场使用 , 合家福不得私自改变用途 。
小区门前广场是否为公共场所?该公司一位项目部经理告诉采访人员 , “门前广场是没有产权的 , 只是给他们使用 。 ”他认为小区围墙以内的范围为公共场所 , 围墙以外的应该给商户使用 。 当初因合家福属于业主 , 门前广场就授权给他们使用了 。
“我们近期会跟合家福沟通 , 要求他们不得更改门前广场的规划用途 , 不能圈占起来用作停车场 。 ”28日 , 前述合肥城建办公室相关人员对采访人员说 。
律师观点 业主可申诉授权协议无效
那么 , 小区门前广场的使用权究竟归谁?这个停车场是否违规?
27日下午 , 安徽远致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吴飞在接受采访人员采访时表示 , 小区的公用面积包括绿地、广场、地面停车位等应当属于全体业主共同所有 , 任何人不得私自占用 。 开发商将没有独立产权的公共广场授权给个人使用 , 涉嫌侵犯所有业主的合法权益 。 “在协调未果的情况下 , 业主可共同申诉开发商与合家福的授权协议无效 。 ”吴飞说 。
28日 , 采访人员针对此事采访了合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瑶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部门 , 截至发稿前尚未收到回复 , 本报将持续关注 。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采访人员 徐琪琪 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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