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中华:治理病人打杀医生,先从医院乱象治起( 二 )

陈中华:治理病人打杀医生,先从医院乱象治起
陈中华:治理病人打杀医生,先从医院乱象治起
陈中华:治理病人打杀医生,先从医院乱象治起
世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 , 世上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 。 尹某某和孙文斌明知杀了医生 , 自己也活不了还要去杀 , 这种同归于尽的方式 , 必有原因 。 若 , 只能用“神经病”才能解释的通 , 那一定是掩盖什么 。 在医疗产业化下的医院 , 早就是创收部门了 。 近些年来发生了不止一次极端案例的医患冲突 。 在这些伤医、杀医案的背后主要原因是很多医生把患者当成了“摇钱树”进行过度医疗 , 使得患者人财两空 , 导致矛盾的真正爆发 。陈中华:治理病人打杀医生,先从医院乱象治起
陈中华:治理病人打杀医生,先从医院乱象治起
陈中华:治理病人打杀医生,先从医院乱象治起
2020年6月24日 , 这个人在群里说430元(车费200元车检测费230元) , 把我和另外一男一女从燕郊拉到北大首钢医院后查不了 , 必须预约后才能查 , 我当场上网预约得过二天才能查 , 这把我给惹火了 , 但最后还是挺幸运的 , 有预约后没来的名额给了我们 , 查了第二天取报告 , 我付了车费150元和检测费120元(共270元) 。陈中华:治理病人打杀医生,先从医院乱象治起
近日 , 五洲畅想国际传媒的总裁王昭翬发表了一条消息 。 她表示口罩的商机已经过时了 , 而新一波的核酸检测的商机正在来临 。 她表示16.78元的试剂成本 , 以及20秒医院医护人员的劳动 , 而且后期是自动化批量检测 , 凭什么收费两三百?并且还要求“有关部门”严查 。 而到了6月18日之时 , 这一位总裁又发了一则来消息 。 所谓的核酸检测 , 就是用棉签在舌头根部刮两下 , 两秒钟就完事 , 24小时出结果 , 收费180元 , 医保不报销 , 一千个人做就是18万 。 一人做就是180亿 , 卫生部要发财了 。 言语当中充满了无尽的嘲讽 。 简单来说 , 王昭翬嫌弃核酸检查费用180元太贵了!北京协和医院感染内科主任李太生认为 , 没必要全民进行核酸检测 。 李太生表示:“要不要像武汉一样全民都做?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 , 首先要知道核酸检测的作用 。 阳性就一定是感染了新冠病毒吗?阴性就一定不是吗?好像检测了之后显示阴性就是没事了 , 阳性多数是有事的 , 毕竟假阴性概率不大 。 但是如果你近期跟确诊的新冠肺炎病人有过接触 , 比如家里面有人得了 , 你又发烧了 , 你查了一次咽拭子 , 是阴性 , 难道就能说你没感染吗?不要拿这一个检测来作为一锤定音的诊断标准 , 核酸检测有它的局限性 。 ”陈中华:治理病人打杀医生,先从医院乱象治起
去年底 , 民航总医院杀医案将医患关系、医务人员安全等问题再次推向舆论焦点 , 2019年12月28日 , 经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的《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对此作出明确规定 。 该法强调 , “医疗卫生人员的人身安全、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 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 同时特别规定 , “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威胁、危害医疗卫生人员人身安全 , 侵犯医疗卫生人员人格尊严 。 违反本法规定 , 构成犯罪的 ,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 , 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 ”加强安保措施就管用吗?要知道在绝大多数国人同胞眼里 , 中国是一个岁月静好的最安全的国家 , 没有之一!可是 , 中国的单位和居民小区围墙长度占全世界的95%以上;中国各单位和各居民小区雇用的保安人员 , 占世界各国的90%以上 。 在单位、公共场所和居民家里安装铁栅栏 , 则成为中国特有的现象 , 估计用于铁栅栏的钢材总量 , 中国也占世界各国的90%以上 。 这两个90%以上、一个95%以上的社会现象 , 难道不能让国人多一点反思?难道要把中国每个公共场所和私人住宅全变成监狱才能保证安全?事实上 , 每家医院都有庞大的保安队伍 , 公立大医院大多都还有警务室 , 而且一些医院甚至夸张到给医生、护士发放自卫器械给医生、护士配备钢盔 , 并启用警犬、棒棍等设备 。 再加强医院保安 , 是不是每位医生、护士身后 , 都形影不离地跟着一位佩枪警察或士兵?近日 , 南宁市第二人民医院推行“先安检 , 后看病” , 包括水果刀、剪刀等一切刀具都不能带进医院 , 院方会在护士站配备安全刨刀等用具 , 患者或家属可随时取用 。 这一举措的背景众所周知 , 好像每一次伤医案之后 , 都会引发一波相关的建议呼声 , 也都会有个别地方或医院付诸实施 。 医院安检并不是为了维护公共安全 , 而主要是为了保护医生 , 这是一个很尴尬的地方 , 也是不匹配的地方 。 而事实上也防范不住 。 对于蓄谋伤人者 , 即便赤手空拳也能置人于死地 , 更何况医院里随处可以就地取材 , 包括金属、玻璃的医疗器械等 , 你总不能把医生护士的工具也都给没收了 。南宁二院首日筛查出来的 , 几乎全都是小水果刀 , 只有一把较大的菜刀 , 相信也是想用来切水果的 , 不能说因为拿了菜刀就是要杀人 , 那本身就是很低概率的事件 , 即便有人拿错了工具 , 也不能随便给人扣帽子 。 一些网友看到这个“成果”就开始上纲上线 , 污名化患者是不好的 。 现实中的病房里 , 水果刀极其常见 。 国人住院就像过家家似的 , 家属要陪床 , 要吃要喝 , 探望者十有八九也是送的水果 , 没水果刀还真不方便 。 说是护士站有刨刀 , 来回借用的麻烦不说 , 它还没法切火龙果哈密瓜等 。 这个禁止水果刀、剪刀的尺度 , 是相当荒诞的 , 时间长了必然引发患者家属抵触 , 没纠纷反而制造出纠纷来 。那么很多人也想问 , 伤医杀医事件究竟如何防范呢?再次重复 , 极其偶发、目标明确的刑事案件 , 是无法防范的 。 家里、街头、商场 , 随处都有可能因新仇旧恨而发生血案 , 你怎么防?只能用“杀人偿命”的法律来事后震慑 。 就好比前几天某地学生杀了老师 , 怎么防?难道以后学校也“先安检再上课”么?小区里发生过凶杀案 , 以后家家都没收菜刀么?不可能为小概率事件大面积设防 。但话说回来 , 很多伤医杀医案其实是有办法预防的 , 这跟街头碰擦临时起意的情况还真不一样 。 多数伤医杀医案之前 , 都有一个矛盾积累的过程 。 就拿民航总医院事件来说 , 该患者家属因为用药问题及十几天住不进院而持续大闹 , 早就应该提高警惕 。 要么你收治入院解决诉求 , 要么报警把他们赶出去 。 事实上一线医生早就心惊胆战也汇报过上级 , 可惜没有引起重视 , 也没有实质行动 , 愣是在急诊科拖了二十几天 , 悲剧铸成 。这难道是安检仪的问题吗 , 就算安检仪查出了这把刀 , 那个男子就没有其他办法弄死一个女医生吗 , 你总不能把刮胡子刀也禁了 。 这就是 , 真正的凶手防不住 , 吃药的是无辜的大多数 。 安检也不是干这个的 。 安检并不要求发现每一个理论能杀人的针头线脑 , 主要是降低伤害多人的规模性风险 , 譬如可以挥舞的管制刀具、可以突突的热兵器、可以爆燃的汽油之类 , 是其主要筛查目标 。 而小水果刀 , 最多只能伤一人 , 很快就能被旁人控制 , 因此不在管控之列 。现代安检程序被广泛认可的前提是:为了大家 , 检查大家 。 每个人付出一点麻烦 , 是为了提升每个人的安全 。 如果变成“为了保护我而检查你” , 其出发点就成问题了 。 所以我看先安检后看病 , 治不了标也治不了本 , 基本没用 。 如果说其效应 , 只可能给普通患者和家属带来不满情绪 , 这是人为地制造对立 。 它的潜台词很明确:保护医生 , 防范你 。 把每一个患者和家属视为潜在凶手 , 把每一把普通水果刀和剪刀视为凶器 , 有点过分了 。 医院设立安检是“治标不治本” , 反而会增加医患双方的对立 。 但他们一直忽略了一点 , 杀医事件是刑事案件 , 而不是他们所说的“医患关系” 。伤医事件的根本原因是医疗体制的问题 , 但真正要从根本上来治 , 短期内是做不到的 。 而医护人员面临的伤害与威胁是随时都存在的 。 我们不能寄希望于体制的变革、整个医疗环境的改变、患者素质的提高 , 这个是一个漫长的过程 , 在等待的过程中 , 或许会有更多的医护人员付出鲜血与生命的代价 , 这个损失太大了!从最近几起恶性伤医事件来看 , 杀害杨文医生的凶器是一把刀子 , 伤害陶勇医生的凶器是一把菜刀 , 企图杀害孟庆军教授的凶器是一把宰羊刀……如果医院普遍推广安检 , 起码 , 在安检时 , 这些凶器能够早一步为医院预警 , 将心怀歹意的凶徒列入重点关注对象 。实际上真要想降低伤医杀医概率 , 还是要从管理层面入手 。 建立一套灵敏的反应机制 , 一旦发现有暴戾倾向的患者或家属 , 说出任何威胁话语 , 马上启动保安、报警程序 , 把风险摁在源头 。 就算在门诊 , 多数事件也都是因就医的矛盾 , 先吵吵再动手 , 是有机会作预警的 。 而住院部、急诊科等地方 , 家属的焦虑、诉求、激动等更是可观察可化解的 , 在这方面强化配套管理和反应机制 , 就足以防止大多数的事态激化 。 为什么我们从民航总医院这么明显的失误之后 , 依然总结不出真正对症的经验 , 而把板子打在风马牛不相及的地方?有些医院管理者究竟是真想解决问题 , 还是继续积累医患对立?从警方派人进驻医疗机构、对医院实行安检和一经发现非法携带管制器具进入医疗机构的就要予以拘留等具体做法来看 , 有关部门完全把预防医闹寄望于警方 , 这不仅明显不妥 , 且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医患之间的矛盾 。 实际上 , 造成医患关系紧张的原因 , 并不是患者这一个方面 , 更多的原因其实在于医院自身 , 据权威部门分析 , 医患关系成因既有医疗资源不足 , 群众“看病难 ”“ 看 病贵” , 患者有意见;也有医疗质量不高、服务态度不好 , 群众不满意;而其中因服务态度不好造成医疗纠纷的约占纠纷总量的三分之二 。这说明造成医患关系紧张 , 医院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 , 现在有关部门只侧重于防范患者 , 而不去认真解决医院本身存在的问题 , 这显然不能令人信服 , 也很难化解医患矛盾 。 应该切实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管理 , 一要规范医疗机构的诊疗行为 , 严厉打击医院牟利行为和医生过度检查、过度治疗、收受红包等不正之风 , 切实降低患者的诊疗费用;二要改善医务人员的服务态度 , 提高服务质量和诊疗水平 , 加强医患沟通 , 让患者有尊严地就医;三要建立真正独立的鉴定机构 , 完善医疗技术鉴定人的资格条件和法律责任 , 在法律框架内及时处理医患纠纷 。 这样才能令患者及其家属心平气和 , 才能理顺医患之间的关系 , 从根本上消除医患矛盾和纠纷 。医院本是救死扶伤的地方不能变成谋财害命的场所男有宫颈月经不调女有前列腺的医疗乱象必须严治江苏东台市卫健委曾接到市人民医院报告 , 该院血液净化中心血透患者中新发生丙肝抗体阳性 , 疑似发生院内感染 。 经对所有血透患者的筛查检测 , 共诊断确认丙肝病毒感染69例 。 据媒体报道 , 患者多为中老年 。 专家组调查认定 , 此次事件是一起因医院院内感染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等原因造成的院内感染事件 。 一个多月前 , 南方医科大学顺德医院新生儿科陆续出现多起患儿不明原因发热 , 有5例新生儿相继死亡 。 经调查 , 这是一起由肠道病毒引起、因管理不善造成的医院感染事件 , 是一起严重医疗事故 。一南一北两起事件 , 分别对新生儿和中老年患者群体造成巨大伤害 , 而事发原因又是相似的“管理不善”“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 。 公众无法满足于流于表面的解释 , 真正的关切是:是什么导致管理不善 , 将来又如何保障管理制度落实到位?这两家医院都是公立的“政府办”医院 , 而非所谓私立的“莆田系”医院 , 南方医科大学顺德医院还是一家三甲医院 。 这两家医院基本都位列当地人就医的首选 。 可以说 , 这些无辜的患者家庭已经按照常识做了最优选择 , 还是没有躲过一劫 。人祸的定性当然没有疑问 , 两地已分别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 两家医院的院长都被免职 , 卫生系统分管官员也受到相应处分 。 但是与医院感染事件的严重程度相比 , 这些处分绝对称不上重 。 有人分析 , 南方医科大学顺德医院被撤销“三甲”损失多么“重大” , 多么“罕见” 。 但具体到责任人 , 不过是丢了帽子、换个岗位 , 那些新生儿家庭失去的却是无比宝贵的生命 。 两者的轻重程度并不匹配 。 互联网上有人出于本能发问 , 难道不该有人坐牢吗?这并不是无稽之问 。 《刑法》中有“医疗事故罪”这一条:“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 , 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 ,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但是 , 自法律有医疗事故罪到目前为止 , 在我国裁判文书网上搜索“医疗事故罪” , 其中判决为“医疗事故罪”的仅有7例 。由此可见 , 我国对于医疗事故罪可以说是形同虚设 。 难以对医务人员起到足够的警示作用 , 达到提高医务人员责任心 , 有效减少医疗事故发生的目的 , 从而很容易使医疗机构陷入了出现事故———花钱赔偿———变本加厉地捞回损失——— 又出现事故———又花钱赔偿———再变本加厉地捞回损失”的怪圈 。 这不但有损法律的尊严 , 也是对公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极端不负责 。 这些年相继曝出从“右腿骨折 , 左腿手术”、“左右不分的腹股沟疝气手术”、到“医生偷菜徐宝宝死亡”、“孕妇被诊为月经不调”、还有“男子月经不调”、“女子有前列腺”的荒唐事件 。2015年5月2日 , 在深圳打工的邹女士 , 因肚子疼痛到深圳宝安区的广生医院做检查 , 医生给她做了彩色B超检查 。 采访人员看到 , 邹女士的B超检查报告上确有一条“前列腺大小形态正常 , 包膜光滑 , 实质回声均匀 , 内未见点状及团块强回声”的内容 。 对此 , 广生医院承认了错误 , 该院医务科杨科长称是医生检查不仔细 , 用了前一个男患者的检查报告模板所致 。 5日 , 经过协商 , 广生医院退还了患者700多元医药费 , 并给予患者5000元补偿 。2015年5月7日 , 一位网友@HBG林舟的乌龙遭遇 , 身为男儿身 , 但在海南省中医院检查身体时 , 拿到的检查报告中临床诊断项竟写着“月经不调” , 此微博当即引起众多网友的围观 。 2015年6月16日 。 北京市民谭先生在朋友圈刚晒出自己的民航总医院的体检报告 , 就收到无数揶揄和评论 , 这一切只因为男性谭先生的体检报告显示其患有妇科病宫颈纳氏囊肿 , 医院建议其“定期复查” 。 对此 , 民航总医院回复采访人员称 , 体检报告出现错误因电脑系统出现问题 。我认为这不是电脑系统出了问题 。 这是整个医疗系统出了问题 , 是医生工作责任心出了问题 , 是医生人心出了问题!医闹也就是这样炼成的!最近一个阶段 , 卫生部门对医闹问题接连发招 , 又提出了“有麻烦 , 找警察” , 并在医院设置驻院警务室…… , 卫生部门还与公安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维护医疗机构秩序的通告 。 通告提出 , 在医疗机构焚烧纸钱、摆设灵堂、摆放花圈、违规停尸、聚众滋事的 , 在医疗机构内寻衅滋事的 , 非法携带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管制器具进入医疗机构的 , 侮辱、威胁、恐吓、故意伤害医务人员或者非法限制医务人员人身自由的 , 在医疗机构内故意损毁或者盗窃、抢夺公私财物的 , 倒卖医疗机构挂号凭证的 , 以及其他扰乱医疗机构正常秩序的行为 , 由公安机关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 ,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这条很有威慑力的新闻 , 我仔仔细细的拜读了两遍 , 字里行间无不透露着杀气腾腾的味道 , 霸王法律和处罚措施昭然若揭 , 只许洲官卖火 , 不许百姓点灯强大压力 , 压得我一时间气喘吁吁 , 卫生部门太给力了 , 公安部门太够意思了 , 两家强强联手可谓对保护医疗机构形成了铜墙铁壁的安全屏障 , 以后咱们百姓在医院里得安分守己的任人宰割 , 对于医疗事故要做到“打不还手 , 骂不还口” , 如果患者胆敢据理力争不服医院的治理措施 , 有敢于表达不满情绪和行动者 , 刑罚随时伺候着你 , 卫生部门的通告如此赤裸裸的偏袒自己人 , 一副拒患者权益千里之外的样子让人感到无比的悲哀嚎愤怒 。紧张的医患矛盾 , 非一日寒!这样一边倒的通告 , 不利于化解医患矛盾 , 对医 , 对患者都显得不公 。 固然 , 对患者过分的行为应于制止或打击 , 而对医院过于偏袒只会造成医院有恃无恐 , 更胆大妄为!现实是:医院缺乏诚信 , 缺乏以德 , 推卸责任 , 甚至篡改病历 , 销毁证据 , 屡见不鲜 , 卫生主管部门维护政绩 , 互相包庇 , 医疗鉴定 , 弄虚作假 , 丧失患者的信任!患者永远处于弱势 , 维权没有法律保障!甚至出于利益 , 医院用纳税人的钱 , 沟通法院 , 枉法裁判 , 进一步伤害患者 , 也时有发生!因此 , 一旦医院死亡伤害事件发生 , 应立即报案 , 由公安 , 检察立案介入查处 , 医院 , 患者都一视同仁 , 进入法律程序 , 接受司法调查 , 公 , 检 , 法 , 卫生主管 , 医院领导 , 涉事医务人员 , 患者 , 律师 , 共同调查处理 , 而不是由医院单方按程序处理!其费用由涉事医院负担 , 只有这样 , 才对患者 , 医院 , 医务人员都有震慑!如医院有过错 , 医院理所当然应向患者诚恳赔礼道歉 , 赔偿损失 。 相信患者及家属会接受的 。 通告不应对付患者一手硬 , 而应该对医院也要硬!医闹”屡禁不止;造成这个屡禁不止的具体原因是什么?当真就是百姓无理取闹?非也 , 事实上医患纠纷百姓权益无法得到正常保障 , 医疗机构官官相卫 , 造成医患纠纷处理好调查的复杂性和隐蔽性 , 一些百姓的权益被无情的吞噬 , 面对有理说不出 , 患者在巨大的经济损失和身体损坏面前 , 请问;谁出来保障患者的权益?请问 , 谁又能对患者的损坏负责?谁又能积极制定相关法律措施保障消费者的权益被受到侵害?作为卫生部门有没有考量到普天之下千千万万患者的权益又该如何落实保障 。 你们闭门造车 , 关门立法依据在哪里?患者的权益不断受到侵害 , 没有看到你们立法 , 百姓横尸医院没有看见你们立法 , 几名医生被打 , 患者力争方法过激你们就立法保护 , 而所谓法律条款那一条是对百姓权益的说辞?我们确实不赞成通过“闹”这种非正常、非法律的手段来维护权益 。 在法治的社会里 , 更需要以法的形式及法的制裁 , 更充分的体现维护权益的效力 , 但是这些需要医院职业道德的配合和技术力量对百姓维权的支持 , 事实上医疗纠纷百姓维权难度之大 , 时有耳闻 。通过选择性立法 , 治理“医闹”无异于痴人说梦 , 也是卫生部门和医院方面一厢情愿想法 , 虽然卫生部门此次“立法”的措施之严厉涵盖之广 , 条条框框堵死了“医闹”的门 , 处处保障了自己的权利 , 但是“公平”的门却被关上了 , 事关百姓是权益更加无法保障 , 在面对医疗事故时任何一点举动可能都会触及卫生部相关法律 , 使自己从一名医疗事故患者沦为一名“罪犯"” 。透过“医闹”的现象来看当今的医患关系 , 在到今天的卫生部门出台相关法律 , 我们离和谐医患环境还有着遥远的距离 , 医患矛盾靠根治“医闹”就能够一劳永逸吗?这显然是不够的 , 卫生部门如果不正视医疗系统存在的腐败问题 , 杜绝药品回扣 , 天价账单 , 男人月经不调女人有前列腺的医疗乱象 , 靠权力大棒闷打患者“伏法”这无疑给社会的公平公正的法律次序造成冲击 , 医疗行业腐败是相当突出的 , 各种负担就会转嫁到患身的头上 , 就会侵害患者的权益 , 就会令经济能力差的患者不堪重负 如此的医疗行业腐败“种植”到患者身上 , 还要让患者“不叫不闹 , 闷不吭声”卫生部门你让人情何以堪?医疗行业腐败是造成当今医患纠纷的罪魁祸首 , 保障医疗机构的权益 , 也应该会保障患者的权益一样要有法可依 , 不要选择性释法 , 法律法规更加健全 , 更加公正公平患者更加认可 , 走法律诉求渠道解决问题的同时 , 我相信谁也不会充当医闹 , 谁也不会在医院烧纸钱 , 正是因为患者权益无法保障才造成了医闹现象的发生 , 百姓是善良的 , 医疗机构只要不被金钱和道德蒙蔽了双眼 , 真正履行救死扶伤的责任和义务 , 即使有医疗事故发生也是情有可原 , 不要把简单的医疗纠纷和百姓无奈之举 , 都装在卫生部冂这部法律的筐里 , 医疗行业的腐败比“医闹”更可怕 , 涉及的面更大 , 社会负面影响力更大 。法律的主要目的并不是为了惩罚犯罪 , 而是希望据此达到预防犯罪的目的 。 执法机关不追究医疗事故罪的刑事责任 , 只能使法律形同虚设 , 有些患者因为医院的渎职被残疾了 , 甚至失去了生命 , 却无法被确认是医疗事故 , 无处维权 , 怎么办?不难看出 , 整治医闹 , 先从整治医院乱象抓起 。 乱事须用重典 , 男人月经不调 , 女人有前列腺 , 不可有 , 不可留 , 不可长 , 不可不严惩!另外;所有医疗机构应当像北京中美联合医院一样 , 实行治好病再收治疗费用 , 对有钱不交的可以向公众公布并向人民法院起诉 , 对确实无钱的应当减免 。 实行不收任何押金治好病再收费 , 是会给医院和医生会带来很大的压力 , 他们怕病人治好了病不交费和怕治不好的病收不到钱而不敢实行治好病再收费 , 我认为;正是这种压力 , 医院和医生才有刻苦钻研提高医术的动力 , 才会负责任千方百计想办法把病人的病治好 。 对于那些公认不好治愈的病可以实行见效后再收费 。 人是有良心的 , 病治好病人是不会不给钱的 。 该院实行治好病再收费以来 , 从无发生医闹和病人病治好不给钱的现象 。事实上 , 不难看出 , 医院在收取费用后 , 广泛存在化验结果上存在敷衍了事 , 随便一写或者一弄的现象 。 本来高科技、高水平的检验室 , 成了没有技术含量、随便涂改 , 是个人就能做的低水准岗位 , 成了医院草菅人命的关键环节 。 这里面除了个人工作态度不端正、技能不高的原因外 , 更主要的是医院管理混乱 , 整体管理水平不高的情况 。 大而言之 , 就是地方卫生部门监管不到位 。 从近年来对医疗事故的曝光情况看 , 目前在全国医疗界 , 诊断基本靠仪器 , 执业证基本靠钱 , 开处方基本靠模板 , 好像何一个智力正常的人都可以做医生 。 而检验环节出现男人“月经不调”和女人有前列腺只是医疗乱象的冰山一角 , 更严重的错误因为一般人缺乏判断 , 而无法在短时间内甄别 , 进而造成重大医疗事故 , 也已无悬念了 。 医闹就在这里的治疗环境下 , 不知不觉的炼成的 。 有些患者因为医院的渎职被残疾了 , 甚至失去了生命 , 却无法被确认是医疗事故 , 无处维权 , 怎么办?不难看出 , 整治医闹 , 先从整治医院乱象抓起 。 医药改革必须彻底摆脱医药产业化、市场化、商品化 , 回归到“救死扶伤 , 爱国卫生 , 人民健康”上来 。 而绝不是“小病大治、重复检查、以医养药、赚钱第一” 。同时 , 国家政法部门不要对医护人员另眼看待 , 每当伤医事件发生后 , 就有政法部门出来表示强烈的谴责! 并要求依法从严从快严惩凶手 , 切实维护医护人员的合法权益 , 但从来不见为病人说话 , 也从来不说明伤医事件的背后原因 。 在市场经济体制的医药产业化下 , 医护人员其实也是和普通工农一样的 , 没有工人给医护人员生产衣服 , 医护人员就没有衣服穿 , 没有农民给医护人员生产粮食 , 医护人员就没有粮食吃 , 当然 , 没有医护人员工农就没法治病 , 所以 , 国家政法部门对任何职业的人都要一样看待 。 就是在当前抗疫期间 , 也不要对医护人员另眼看待 。 没有工人给医护人员生产衣服 , 医护人员就没有衣服穿 , 没有农民给医护人员生产粮食 , 医护人员就没有粮食吃 , 没有警察保安维护社会秩序 , 医护人员工人农民就无法工作生活 , 没有中央的全面统一领导 , 就取不得这次抗疫这样的结果 。北京中公法律咨询中心陈中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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